為讓竹筍保持新鮮賣相,竟用化工原料熏制或浸泡加工鮮竹筍。2013年4月至今年4月,重慶市武隆縣檢察院起訴了與“毒竹筍”相關的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食品案8件14人,查獲“毒竹筍”50余噸。
檢察官通過辦案發現,當前農村地區制造“毒竹筍”存在一些共性問題,給基層執法部門的監管工作帶來困難。檢察官介紹,制造“毒筍”的原料主要是工業硫磺、焦亞硫酸鈉等化工原料,在使用范圍和計量上都有嚴格的標準。但從所辦案件反映出的情況看,購買這些原料十分容易,不少私人商鋪均有售,無需任何審批手續,也不進行售賣登記。同時,由于農村交通條件的改善以及現代物流業的日益發達,使得竹筍的銷售渠道很暢通,且販賣速度很快,這給執法部門查獲、截停、追回“毒筍”增加了難度。
此外,用化工原料加工竹筍時會產生大量煙霧和刺鼻的氣味,極易引起周圍群眾的警覺。但事實上,“毒筍”加工點周邊群眾很少向相關部門主動舉報,其中一個原因就是賣竹筍的農民與收購加工者之間存在著利益關系,還有的群眾覺得此法加工竹筍在當地很常見,不知道這種行為涉嫌犯罪。
為更好地預防和打擊此類犯罪行為,檢察官建議進一步健全“兩法”銜接機制,有效提高辦理此類案件的質量和效率,加大對危害食品安全刑事犯罪的打擊力度;充分挖掘村委會、居委會等地方基層組織和地方商會等行業組織,與食品衛生監管部門、公安機關在食品安全監管方面的協作潛能,利用多方合力加大對竹筍收購、流通、化學原料供應市場的日常監管,彌補專業隊伍因有限人力和行政成本在食品安全監管工作中的不足;加大宣傳力度,開展面向普通農民群眾、針對農副產品加工的宣傳教育活動,提高農民群眾的法律意識。同時,應健全舉報獎勵制度,引導群眾自覺主動地監督“家門口”的違法犯罪行為。
來源:中國經濟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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