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廳魯海漁函[2010]136號《關于印發山東省海洋捕撈漁船淘汰舊船建造新船程序的通知》文件要求,石島支隊明確驗船師職責,規范拆解檢驗工作程序,加強監督管理,做好漁船拆解報廢工作的現場檢驗。對申請拆解報廢的漁船,支隊指派兩名驗船師對漁船的拆解前、拆解中、拆解后進行現場檢驗,并參加現場的錄像、拍照監督工作。要求驗船師在拆解檢驗過程中必須嚴格按照規定,拆解前認真核實漁船身份、拆解過程中現場監督檢查、拆解完成后現場確認。通過對拆解工作的細化規范管理,確保了拆解漁船船證相符,拆解過程規范合理,已報廢拆解的漁船不能重新焊補合攏繼續作業,保證拆解報廢工作程序規范、檢驗到位,杜絕發生違規現象。 來源:總隊石島支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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