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南京5月21日電 (姚媛)近日,人民網報道的南京江寧區金箔集團產銷金箔酒涉嫌違規一事引起了網友的廣泛關注,工商部門20日向記者表示,根據衛生部門回函,金箔酒添加金箔違反《食品安全法》相關條例,已與金箔集團進行溝通,該企業將主動召回已售金箔酒,并進一步接受調查。
江寧區工商局經檢大隊副大隊長俞愛紅稱,他們之前已就金箔酒中是否允許添加金箔發函咨詢衛生部門,江寧區衛生局19日回函稱,依據《蒸餾酒及配制酒衛生標準》(gb2757-81)、《發酵酒衛生標準》(gb2758-81)和《食品添加劑使用衛生標準》(gb2760-1996)的規定,金箔既不是酒類食品的生產原料,也不能作為食品添加劑使用,應當禁止將金箔加入食品中。此案就目前掌握情況來看,已違反《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條,禁止生產經營用非食品原料生產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劑以外的化學物質和其他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物質的食品。
目前,江寧區工商局已經與金箔集團進行溝通,企業表示主動召回已售金箔酒,并在媒體上公告。記者了解到,此前多部門在金元寶大酒店聯合執法時,發現并已沒收金箔酒的銷售臺賬。下一步,工商部門將針對臺賬的銷售情況展開調查,并根據銷售金額進行處罰。此外,他們還將依據召回記錄確定召回數量,如果情節嚴重的,將吊銷其食品流通許可證,取消其酒類經營資格。
此外,針對金元寶大酒店銷售的金箔鴨、金箔魚等食品,江寧區食藥監局副局長魏宏偉稱,近段時間恰逢200天食品安全專項整治,根據衛生部門的回函及定性,下一步將對金箔食品全流程進行全面梳理,進一步開展調查。人民網也將繼續關注此事進展。
來源:作者
以上是網絡信息轉載,信息真實性自行斟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