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食品生產企業質量安全監管,提高食品生產經營者履行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的意識,及時預防和消除生產環節重大食品安全隱患,日前,蘭溪市局出臺了 《蘭溪市食品生產企業質量安全管理通用規范》。
據了解,該局以機構整合為契機,在前期調查摸底的基礎上,從本地企業大都規模小、底子薄、欠規范等實際情況出發,從建立完善全過程監管和建立可追溯制度的角度著眼,專門制定出臺了該《規范》。同時,將《規范》統一印發全市各食品生產企業,并要求其嚴格遵照執行,以促進食品生產企業的健康規范發展,確保食品安全。
《規范》共有九章二十六節,對食品生產企業的廠區衛生、采購管理、人員要求、添加劑使用管理、生產過程控制、倉儲管理、出廠檢驗、不安全食品召回等環節均提出了基本的質量安全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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