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日報5月26日訊 日前,消費者叢先生向本報熱線反映,他在哈爾濱市幾家超市發現,已廢止的食品執行標準,卻依然被一些生產商作為生產依據印在包裝上。
據叢先生反映,他在沃爾瑪十字街店購買了楊三友麻油,其生產許可證和產品標準號均已作廢;在萬潤超市購買的新福記牌野生棒蘑,其包裝上標注的無公害執行標準也已停止使用;在家樂福永平店購買的森驕牌藍莓果干及在沃爾瑪超市購買的惠宜牌金針菜干,其執行標準也已過期或作廢。
記者為此咨詢了負責食品執行標準審批的省衛生廳食品處。該處工作人員介紹,食品執行標準是企業生產資質的審核,國家規定該資質需3年一審核,如過期未審核,就視為沒有資質。而使用已作廢和過期標準的標簽,應當視為無標簽。記者從已受理叢先生投訴的工商部門了解到,工商管理人員正在就涉及到的食品進行調查處理。
來源:哈爾濱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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