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計劃給關系著80萬人生計的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攤販松綁,但隨之而來的食品安全如何保障?昨日,《廣東省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管理條例(草案)》接受省人大常委會第一次審議,各位代表對此展開了討論。
不少代表指條例罰款太輕沒威懾力
據省食藥監局數據,廣東共有食品小作坊2萬多家,從業人員20萬人;各類食品攤販近30萬家,從業人員60多萬人。也即關系著80多萬人的生計。省人大常委會委員許家瑞說,條例應將重心放在規范上,不應對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攤販做過多限制。管好小攤販的同時,又不影響到社會的就業和安定很關鍵,這是條例成敗的關鍵。
代表們對此多持認同態度,認為應化以往的堵為以后的疏。不過在具體的細節上尤其是罰則上持不同意見。許家瑞說,條例總共才76條,但有11條都是關于罰款,“給人感覺這個條例就是要罰款”。
而邱小蘇代表則認為,條例罰得還不夠,“很多處罰都是200元、500元的,根本沒威懾力”。“你別小看那200塊啦,對小攤販來講,你這是要他的命啊。”一位臨近的代表笑著插話。
“但是他的食品不安全的話,他就會要很多人的命啊。”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雷于藍強調,在處罰的問題上不能放松,“一定要處罰,你沒這個條件就不要做食品,沒安全沒誠信就要堅決取締掉,你可以去做其他的事情,但是不能在食品安全上危害老百姓。”
代表建議明確部門職責搞集中式管理
雷于藍注意到,條例有四五條都是講部門職責,而食品安全監管涉及多個層級、多個部門。曾在省政府工作過的她,擔心部門在協調上“出問題”,建議要確定主體,把責任明確下來。
張宇航代表則舉了一個鮮活的例子:就在省人大機關附近的福今路,每晚都有燒烤攤販在打游擊,“但看完整個條例我不知道找誰來管。找街道,人家已下班;找公安,人家說你還沒遇到暴力抗法,我不參加……”張宇航說,作為地方性法規,一定要將責任主體明確,否則可能還是“七八個大蓋帽管不住一個破草帽”,誰都有責任,誰都不負責。
曾穎如代表則提醒,要注重充實基層監管力量。條例將很多監管責任都劃歸基層,但鄉鎮街道能不能做這些事情,有沒有能力做這些,有沒有經費,這些問題不解決,條例能落實多少就存疑。
建議學習北京新加坡搞食品一條街
條例亮點之一即劃定特定區域,允許小攤販在特定時間內經營。省人大法委副主任委員李煥新說,目前不少公眾場所都有攤販,像海珠區濕地公園,門口很漂亮,但地板都是油。建議這些區域與公眾休閑場所保持一定距離。
對此,邱小蘇、梁萬里兩位代表均建議搞集中式經營。邱小蘇說,北京在很多飯店后面搞食品一條街,既便宜又便于管理,受到市民歡迎,晚上非常熱鬧。現在繁華地段都是高檔的,也不符合實際。
梁萬里說:新加坡規定所有的攤販不允許在街邊、路邊和公園邊擺賣,都是集中做小攤販中心,這些都裝修得漂亮,基本上公務員、學生中午不用回家,又便宜又好吃又快,這樣集中管理就容易監管。所以不進去這個點賣,在外面罰一單就比里面的租金更多,如果進去政府就有優惠,起碼前面的租金是政府埋單,慢慢就可以經營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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