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期11個月的夾心餅干,還公然放在貨架上銷售,近日這家位于富春街道西堤路上的商店及其經營者被城西工商所一并查處。伴隨著執法人員的深入調查,還牽出了一系列食品安全問題。
近日,城西工商所執法人員在例行食品安全檢查中,來到西堤路口的一家副食品商店。店內商品擺放零亂,貨架上積滿了灰塵,這引起了執法人員的注意。他們對該店貨架上的食品進行了逐一檢查,發現某品牌的夾心餅干存在問題,已是過期食品。
于是,執法人員對該店銷售的所有食品仔細進行清查,結果發現在售的夾心餅干、鮮見酥、金針菇罐頭、魷魚絲、毛毛魚、果凍等9種98包食品已過期。
一名執法人員說:“過期食品中,有3包蘇打夾心餅干標注的生產日期為‘2012年6月13日’,保質期12個月,過期時間超過11個月。”執法人員當場對以上過期食品予以扣押,并對該店立案調查。
檢查過程中,執法人員還發現了一盒血寶口服液“,上面印有保健食品”藍帽子“標志,下面打著”qs質量安全“標志,底部標著 ”生產日期20140102,保質期20150702“,其中”14“、”15“兩個數字有明顯的改動痕跡。
按照相關規定:”藍帽子“、”qs“兩種標志不可能使用在同一種產品上。因為,”qs“標志是用于食品,而”藍帽子“標志是用于保健食品,兩者是不同的,分屬不同體系,所以這盒口服液明顯存在問題。
經營者向執法人員坦白到:”這是去年過年時朋友送的,沒吃完就放到店里賣賣看。“
執法人員要求該商家必須進行整改。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調查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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