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6月10日訊 近日,石獅工商局鳳里工商所對一起銷售沒有中文標簽洋酒的案件開出了罰單。
日前,鳳里工商所執法人員在鴛鴦池西路一酒行檢查時發現,貨柜上擺放著12瓶標有“courvoisier”字樣的洋酒,但外包裝上無任何中文標簽。店員稱這些洋酒都是純原裝進口,不貼中文標簽為顯“洋氣”。執法人員根據《食品安全法》扣留了這批洋酒,并對商家處以罰款1.2萬元。
按照《食品安全法》規定,進口的預包裝食品進入流通環節后,必須貼有中文標簽和中文說明書。進口酒類中文標簽必須標示的內容有:酒名稱、配料清單、酒精度、原麥汁原果汁含量、日期標示及貯藏說明、凈含量、原產國、制造者、國內經銷商的名稱。
“從國外進口普通的洋酒,貼個洋標簽隨便就能賣上五六百元。”鳳里工商所執法人員小呂介紹,此次查扣的這批“courvoisier”牌洋酒,批發價每瓶150元,而零售價達到了528元,利潤率高達252%,若進了酒吧、餐廳,價格可能更高,而這種酒在原產國的成本也許只有幾歐元。
來源:閩南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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