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買的大米長了蟲,找商家賠償,卻換來一包過期米。近日,同安區的李先生向工商部門投訴,稱某超市銷售不合格食品。
據了解,李先生從同安某超市購買了一包大米,拆包后才發現里面居然長了好幾條蟲子。李先生向超市反映情況后,商家從批發商處為他換了一包同品牌的大米。李先生回家仔細一看,這次的大米沒有蟲,但卻是過期的,包裝袋上注明生產日期是2013年8月,保質期6個月,已經過期了。李先生再次找到商家要求賠償,商家卻表示大米是批發商為其更換的,自己也不知情,只能向批發商索賠。李先生對這個解釋無法接受,于是向工商部門投訴。
經調解,超市同意賠償李先生1000元。同時,對于批發商銷售過期食品的行為,執法人員已立案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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