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臺灣規定,只有100%的蔬果汁、乳品、米粉等食品才能標示為“純”,如果不純或是混和兩種以上成分也要清楚標示,否則將重罰三萬到四百萬元罰款。
例如:純柳橙汁,必須是100%的純汁的柳橙汁。純度含量未達到100%的,必須標注原汁含量,如“果蔬汁含量未達10%”。混合的果汁,必須根據含量,從多到少,進行標注。無果汁的飲料,只有色素和香精,只能以“風味”或“口味”標示。
而“調味乳”或“乳飲品”中的乳含量必須達到50%以上,調制乳粉產品,乳粉含量必須達到50%以上,才可以標注“調味乳”或“乳飲品”,并在明顯位置標注乳粉含量。
最后,米粉類產品,米含量必須達到50%以上,否則不能標注“米粉”字樣。
來源:食品產業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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