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14日獲悉,廣州機場檢驗檢疫局旅檢攜帶物查驗崗近日截獲個人攜帶哈密瓜150公斤,為機場口岸旅檢歷年來截獲個人攜帶物最大重量。作為禁止攜帶進境的水果類物品,該批哈密瓜已被截留銷毀處理。
據介紹,該批攜帶物為中國籍旅客從日本攜帶入境,共5紙箱,每箱30公斤,其中2箱哈密瓜更使用藏匿林業害蟲的針葉木材質木盒獨立包裝。當天,工作人員在托運行李提取現場進行巡查時發現,一名旅客用手推車推著幾個大紙箱,外觀與一般的水果包裝類似,且從其包裝上的日語漢字判斷可能為食品。工作人員遂要求其行李過x光機查驗,x光機顯示其內容物疑似水果,開箱查驗后發現均為新鮮哈密瓜,且包裝為針葉木材質。在與旅客的交談中得知,旅客在日本旅行時發現這種哈密瓜味道鮮美且包裝精致,雖價格不菲,仍一心帶回國與親友分享美味,沒想到在入境大廳就被攔下。對于旅客的心情,工作人員也十分理解,對旅客進行了耐心的教育,向其充分解釋法律及檢疫處理方式,旅客最終表示理解,檢驗檢疫人員依法對該批物品作截留銷毀處理。
新鮮水果禁止攜帶入境被截留可申請退運或放棄
據介紹,《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止攜帶、郵寄進境的動植物及其產品名錄》明確規定,新鮮水果為出入境人員禁止攜帶、郵寄入境物品。而針葉木因容易潛藏“森林殺手”——松材線蟲,是我國植物檢疫工作的重中之重,因此,從美國、日本、韓國、加拿大等松材線蟲疫區進口的針葉木或包裝材料是重點檢疫對象。
檢疫人員提醒旅客,未經檢疫的新鮮水果、木材以及生燕窩、海馬等生物制品均屬禁止攜帶入境物品,從境外(含港澳臺)入境時請勿攜帶。表面安全無害的物品,其內部亦可能潛藏未知有害生物甚至致病菌等,一旦進入國境,將對國境生態平衡、經濟安全甚至人民身體健康構成危害。
旅客攜帶物若被截留,旅客可申請退運或自愿放棄。自被截留之日起7日內,在檢疫人員監督下,可在航站樓值機區辦理退運,產生的退運費用由旅客自理。旅客自愿放棄攜帶物的,檢疫人員將送往指定處理場地予以銷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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