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據江蘇省食藥監局獲悉,睢寧縣食藥監局按照省、市局工作部署認真開展了餐飲服務環節禁用亞硝酸鹽自制面制品、肉制品等專項整治,未發現使用亞硝酸鹽等違法經營行為。
食品安全是重大的民生問題,食品企業是食品安全的主體責任者。有了食品安全才能有我們良好的生活環境。
睢寧縣食藥監局在開展專項整治過程中,加大宣傳力度,根據《食品安全法》及相關規定,要求全縣餐飲服務單位(業主)在加工經營食品的過程中守法經營,并做到“六個嚴禁”。一是嚴禁采購、儲存和使用亞硝酸鹽(硝水、硝精)。二是嚴禁在饅頭、包子等小麥粉及其制品(除油炸面制品、面糊、裹粉、煎炸粉外)中使用硫酸鋁鉀和硫酸鋁銨(俗稱:明礬、泡打粉、香甜泡打粉等)。三是嚴禁加工經營鮮河豚魚。四是嚴禁濫用添加劑以及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質。五是嚴禁采購無生產廠家、無生產日期(批號)、無保質期、無食品生產許可、無食品標簽的“五無”預包裝食品。六是嚴禁經營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
食品安全需要食品企業的自律,消費者的自覺抵制舉報,更需要食品監督管理部門的有效監管。對于后續情況,食品報網將予以關注。
來源:中國食品科技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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