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該無害化處理的病死雞,卻混充白條雞進了煙臺菜市場,最后進了市民的菜籃子。昨日,芝罘區法院公開審理了一起銷售病死雞案,三名無良加工商、銷售商聯手將病死雞送進市場銷售,短短9個月便獲利15萬元。一份交易單顯示,僅2013年12月到2014年1月初,雙方便交易9000余斤病死雞。法庭上,檢察機關以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提起公訴,三名被告均表示認罪,或將面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
家住牟平區的高某,與屠宰加工活雞的山東某食品公司長期有收購雞毛業務的往來。去年年初的一天,高某發現養雞場運送活雞到食品公司后,總會有一些病死或悶死的雞需要處理。按照國家規定,死雞不能進入加工銷售環節,必須進行深坑掩埋、焚燒等無害化處理。頭腦靈活的高某,心中生出一條“發財之道”。
高某通過關系與食品公司簽訂了一份協議,約定由高某代公司進行無害化處理。敲定貨源后,高某購買了脫毛機、粉碎機、速凍機等,開起了加工廠。該食品公司的病死雞源源不斷流進加工廠,由高某雇傭的工人將病死雞脫毛、粉碎,再速凍成坨,送到冷庫儲存起來。“一開始,我只想到了把病死雞加工處理后,銷售給外地的養貂戶,利潤比較低。”高某在法庭上供述,后來不少人找他要加工好的病死雞。在利益的驅使下,高某動起了歪心思。他在煙臺某批發市場,聯系了一個經銷商王某,雙方達成銷售病死雞協議:由高某供應處理好的病死雞,整雞每斤2.5元到3元,雞肉每斤4元。
從2013年5月至2014年1月間,高某讓工人從病死雞中撿出一些成色較好的、顏色不深的,進行脫毛加工,處理干凈后加以冷凍,最后運送到王某處進行銷售。據高某供述,病死雞由他和他老婆申某或他安排的工人直接送到王某位于批發市場冷庫里,一般都是在晚上8點左右進行。“一般每次送400斤左右的病死雞,一個月送十來次,中間停過幾個月。”負責送雞的工人在法庭上供述,“老板的生意越做越紅火,貨源緊張時,還從其他地方拉過病死雞。”這些經加工處理的病死雞,基本全部賣給了王某。
市場上正常的白條雞進價每斤4.2元,雞肉進價每斤5元錢,都有檢疫證,由正規廠家發貨。因為高某售價便宜,王某一開始就知道他的雞有問題,是殘雞。殘雞是行業內的說法,是病死雞以及其他不符合屠宰要求的雞的統稱。“因為獲利豐厚,就不管不顧地干下去了,直到案發。”王某供述。案發后,公安機關查獲高某、申某銷售給王某的病死雞數量記錄單據一宗。該單據顯示,從2013年12月到2014年1月初,雙方共交易9000余斤病死雞。高某夫婦主動向公安機關交納非法獲利的10萬元,王某主動交納非法獲利5萬元。
8月25日,芝罘區法院公開審理了此案。法庭上,公訴機關指控三名被告人銷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足以造成嚴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嚴重食源性疾病,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追究刑事責任。各被告人對公訴機關指控的事實無異議,當庭表示認罪、悔罪。上午11時40分,審判長宣布休庭,案件將擇期宣判。
來源:中國食品科技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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