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報全媒體訊(椰網/海拔手機端記者 徐明鋒)11月27日,海口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秀英分局發布7則不合格食品風險控制情況的通告,共17批次不合格食品,僅海南旺佳旺商貿有限公司就占據35%。
國際旅游島商報記者注意到,不合格食品分別是文昌鮮雞蛋、海白螺、花甲、芒果螺、瀨尿蝦、福壽魚、雞肉(文昌雞)、花生米、羅非魚、雞蛋(土雞蛋)、黑魚、芭蕉、香蕉、豆腐干(海苔味)、香酥豆腐干(原味)、菠菜、初榨椰子油等17種,涉及海南旺佳旺商貿公司、海口秀英鄭歡好水產品攤位、海口遠大購物中心有限公司等10家商超或攤位,其中6批次不合格食品從海南旺佳旺商貿有限公司檢出,3批次不合格食品從海口秀英鄭歡好水產品攤位檢出。
具體不合格產品情況為:
一、7月25日,抽樣人員對海南旺佳旺觀海臺店經營的文昌鮮雞蛋(購進日期:2019年7月12日)進行抽樣。經檢驗,氟苯尼考項目不符合農業部公告第235號《動物性食品中獸藥最高殘留限量》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二、8月26日,抽樣人員對海口秀英鄭歡好水產品攤位經營的海白螺(購進日期:2019年8月26日)進行抽樣。經檢驗,氯霉素項目不符合農業部公告第235號《動物性食品中獸藥最高殘留限量》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三、8月26日,抽樣人員對海口秀英鄭歡好水產品攤位經營的花甲(購進日期:2019年8月26日)進行抽樣。經檢驗,氯霉素項目不符合農業部公告第235號《動物性食品中獸藥最高殘留限量》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四、8月26日,抽樣人員對海口秀英鄭歡好水產品攤位經營的芒果螺(購進日期:2019年8月26日)進行抽樣。經檢驗,氯霉素項目不符合農業部公告第235號《動物性食品中獸藥最高殘留限量》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五、8月26日,抽樣人員對海口港豐實業有限公司鄧良飛經營的瀨尿蝦(購進日期:2019年8月26日)進行抽樣。經檢驗,鎘(以 cd計)項目不符合 gb 2762-2017《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六、8月27日,抽樣人員對海口秀英何秀蓮水產攤位經營的福壽魚(購進日期:2019年8月27日)進行抽樣。經檢驗,其磺胺類(總量)項目不符合農業部公告第 235號《動物性食品中獸藥最高殘留限量》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七、8月27日,抽樣人員對海口秀英鄭任重光雞攤經營的雞肉(文昌雞)(購進日期:2019年8月27日)進行抽樣。經檢驗,土霉素項目不符合農業部公告第235號《動物性食品中獸藥最高殘留限量》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八、8月30日,抽樣人員對海南旺佳旺商貿有限公司幸福里店經營的花生米(購進日期:2019年8月2日)進行抽樣。經檢驗,黃曲霉毒素 b?項目不符合 gb 2761-2017《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九、9月2日,抽樣人員對海口秀英王花淡水魚推位經營的羅非魚(購進日期:2019年9月2日)進行抽樣。經檢驗,其磺胺類(總量)項目不符合農業部公告第235號《動物性食品中獸藥最高殘留限量》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十、9月4日,抽樣人員對海口秀英陳蓉娥蛋類攤位經營的雞蛋(土雞蛋)(購進日期:2019年9月4日)進行抽樣。經檢驗,恩諾沙星(以恩諾沙星與環丙沙星之和計)項目不符合農業部公告第235號《動物性食品中獸藥最高殘留限量》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十一、9月9日,抽樣人員對海口秀英鮮和樂海鮮攤經營的黑魚(購進日期:2019年9月9日)進行抽樣。經檢驗,氧氟沙星項目不符合農業部公告第2292號發布在食品動物中停止使用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諾氟沙星 4種獸藥的決定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十二、9月18日,抽樣人員對海南旺佳旺商貿有限公司王府井店經營的芭蕉(購進日期:2019年9月18日)進行抽樣。經檢驗,吡唑醚菌酯項目不符合 gb 2763-2016《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十三、9月18日,抽樣人員對海南旺佳旺商貿有限公司王府井店經營的香蕉(購進日期:2019年9月18日)進行抽樣。經檢驗,吡唑醚菌酯項目不符合 gb 2763-2016《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十四、9月23日,抽樣人員對海南旺佳旺商貿有限公司王府井店經營的香酥豆腐干(海苔味)(生產日期:2019年4月27日)進行抽樣。經檢驗,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項目不符合 gb 2760-2014《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十五、9月23日,抽樣人員對海南旺佳旺商貿有限公司王府井店經營的香酥豆腐干(原味)(生產日期:2019年4月27日)進行抽樣。經檢驗,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項目不符合 gb 2760-2014《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十六、9月24日,抽樣人員對海口秀英王益蘭蔬菜攤位經營的菠菜(購進日期:2019年9月24日)進行抽樣。經檢驗,毒死蜱項目不符合gb 2763-2016《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十七、10月12日,抽樣人員對海口遠大購物中心有限公司經營的初榨椰子油(生產日期:2019年6月19日)進行抽樣。經檢驗,鄰苯二甲酸二丁酯(dbp)項目不符合gb 5009.271-2016《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中鄰苯二甲酸酯的測定》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據海口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秀英分局介紹,因不合格產品為食用農產品及銷售對象為流動消費,無法召回。廣大消費者如發現食品安全違法行為,可撥打12331熱線電話進行投訴舉報。
來源:國際旅游島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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