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昌大學設計院第一設計所的多名員工,因食用江西卡拉多食品公司制售的網紅“爆漿松松”面包后出現高燒、腹瀉等疑似食品中毒現象。南昌市市場監督管理局10月27日對此公布最新調查進展:已送醫50例,責令涉事門店停業。(11月5日《工人日報》)
實際上,這不是網紅食品第一次“出事”了。今年上半年,全國消協組織共受理食品類投訴9118件,同比上漲25.8%。其中,在熱點類投訴中,網紅食品問題頻頻被曝光。從司法審判來看,以北京互聯網法院為例,截至今年6月21日,該院受理的網絡購物合同糾紛案件和互聯網購物產品責任糾紛案件兩類案由中,涉網售食品類案件占比高達73%。
網紅食品頻頻出事背后,意味著具體社會個體合法權益、身體健康遭受傷害,還暴露出很多人過度迷信kol和主播的人性弱點。比如,今年5月,上海的董女士在某網絡平臺上,看到一位農村大媽拿著烤蝦做推廣的視頻,稱“自家烤的蝦干,保質保量”,便下單購買,但收到蝦干才發現是“三無”產品。
可以說,正是因為這種人性弱點,才讓一些迫切想要提高銷售量的商家,出現了虛假宣傳和刷單刷量等行為,以及kol和主播網紅帶貨心切,對外宣傳產品過程中添油加醋,偏離了商品本身的質量屬性和正常用途。進而,導致一些違法添加非食品原料、“三無”產品搖身一變成“爆款”食品;所謂的“代購”進口食品,可能只是一個虛假包裝……
但是,要避免“網紅食品”淪為“網坑食品”,到底還是不能居高臨下提醒一番完事,或者索性讓消費者獨自去戰斗。
一方面,與傳統銷售渠道不同的是,一些“三無”產品通過微信朋友圈銷售給熟人,包括微商在內的社交電商銷售渠道,不但避開了市場監管環節,而且給受害人維權造成了很大的困難。讓消費者跟商家單打獨斗,不能順利爭取合法權益不說,這本身也暴露出監管還存在“死角”,完善監管執行責無旁貸。
另一方面,在“網紅食品”頻頻出事背后,還有許多經營者法律意識淡薄問題。比如,有經營者認為,自己是代購就可以不需要經營許可、產品可以沒有中文標簽、無需說明產品來源,甚至有一些打著c2c業務的幌子進行直郵,將不符合我國規定的食品,帶到境內來售賣。而經營者法律意識淡薄,這本質上也是普法和執法造成的,誰該“補課”不言而喻。
只有職能監管部門高度重視,在強化責任擔當中發揮主導作用,加強對消費者的宣傳引導,加強對利用網絡、電商平臺、社交媒體、電視購物欄目等渠道實施的食品安全違法行為重拳出擊,倒逼平臺對于此類行業亂象進行整治、建立相關審核制度和體系、進一步完善相關管理機制等等,“網紅食品”才不會淪為“網坑食品”。
來源:黔西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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