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部分超市對過期食品疏于管理的漏洞,來滬人員左某專門組織了一支所謂的“打假隊”,這支打假隊專門到大小的超市尋找沒有下架過期食品,購買后,由左某出面與店家談判,收取所謂的包店費或者承包費,真有超市中招交了近萬元的包店費,近日這支打假隊的主謀左某因涉嫌敲詐勒索罪被浦東檢察院提起公訴。
這個監控記錄的是去年10月27日犯罪嫌疑人左某指使其女朋友、侄子和朋友宋某至一家超市購買過期食品的過程,當天他們購買了店內未下架已過期的牛肉干,后將購貨小票交給左某,由左某與該超市店長談判,要求店長每月支付400元包店費,否則就向有關部門舉報,該店長沒有同意而是選擇了報警。
浦東檢察院檢察官助理劉軼卿:“他們的理由就是我在超市發現了你有過期食品,你每個月給我支付這樣費用,我今后每個月會幫你檢查一下有沒有這樣的食品,有的話我就告訴你,如果有其他人上門尋找過期食品,我們就會出面幫忙解決,相當于我把你這個店承包了。”
經查,對于左某等人的敲詐,并不是每位店長都會選擇報警,案發后已有6家超市向警方報警,稱曾經向左某支付數額不等的包店費,辦案檢察官告訴記者,涉案的幾家超市負責人在遭遇左某敲詐時,大都抱著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和破財滅災的心理,而所交的包店費都是店長自掏腰包。
浦東檢察院檢察官助理劉軼卿:“其中有一家店從2016年12月到案發之時,每個月都固定向左某支付所謂的承包費,每個月支付500元,到案發時間將近兩年時間,已經給左某支付將近一萬元左右的所謂的承包費或者包店費。”
檢察機關認定左某多次敲詐公私財物,數額較大,已構成敲詐勒索罪,案件在進一步審理中。
來源:看看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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