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食制作中禁用含鋁添加劑,已成為食品行業人盡皆知的“禁令”,江都3家面食店主竟使用含鋁泡打粉制作饅頭、花卷銷售。近日,江都區法院開庭審理了該系列制售“鋁饅頭”、“鋁花卷”案,和以往此類案件不同的是,除涉案3家面食店的4名經營者外,向他們銷售含鋁泡打粉的店主也一并被判刑。上述5人均被下達“禁止令”,1年內禁止從事食品生產、銷售及其相關活動。
店主制售鋁饅頭被查
牽出銷售商及兩家同行
2018年11月13日早上,江都區仙女廟派出所會同江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轄區包子、饅頭等面食店進行檢查。在當地一菜場的饅頭店內,執法人員發現,店主汪某夫婦使用含鋁泡打粉制作花卷等面食進行銷售,現場查獲一包劍石牌香甜(含鋁)泡打粉。被查獲的含鋁泡打粉來自當地一家糧油店,遂趕至該糧油店,將店主徐某抓獲。
徐某的含鋁泡打粉還銷往何處?執法人員展開進一步深挖。很快,徐某的客戶毛某、孫某浮出水面。次日,毛某、孫某被抓獲歸案。經查,毛某、孫某和汪某夫婦分別在江都經營面食店,主要制售包子、饅頭、花卷等各種面食。
2017年,江都警方曾向轄區的面食制售店送達食品安全交易告知書,禁止使用含鋁泡打粉制作面食進行銷售。收到告知書后,汪某夫婦等人均遵守規定,使用無鋁泡打粉制作面食。但一段時間后,他們發現,無鋁泡打粉制作的饅頭、花卷等面食,不夠蓬松、賣相不好,加上無鋁泡打粉價格高于含鋁泡打粉,他們繼續偷偷使用含鋁泡打粉制作饅頭、花卷等面食。
經檢驗鑒定,從上述3家面食店內查獲的饅頭、花卷等面食中,鋁的殘留量分為78.8mg/kg至798mg/kg,均屬于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
店主上門求購
他多次銷售并獲利50元
徐某為何將含鋁泡打粉銷售給汪某等面食店店主呢?對此,徐某交代,兩三年前,他就知道這道食品安全“禁令”,也看到面食店老板因為制售“鋁包子”、“鋁饅頭”被判刑的新聞,因此,他從不到面食店推銷含鋁泡打粉。去年下半年,汪某等人主動上門,向他購買含鋁泡打粉。見生意找上門,徐某生了僥幸心理,認為這些店鋪都是小店,只要少放些,就不會被發現。于是,他多次向汪某等人銷售含鋁泡打粉,并提醒他們減少用量,以免被查處。
截至案發時,徐某通過向汪某等3家店鋪老板銷售含鋁泡打粉,從中獲利50元。汪某夫婦等4人使用該泡打粉制售“鋁饅頭”、“鋁花卷”等,非法銷售金額分別為1萬余元至2500余元不等。
5人因“鋁”獲刑
1年內禁止從事食品業
近日,徐某、汪某夫婦等5人先后在江都區法院出庭受審。法院經審理后認為,徐某明知在饅頭等面食制作時不能使用含鋁泡打粉,卻多次將含鋁泡打粉銷售給江都區多家面食店用于制售面食;汪某夫婦等人在制售饅頭等面食中,違反食品安全標準,使用含鋁成分的泡打粉,足以造成嚴重食物中毒事故或其他嚴重食源性疾病,5人的行為均已構成生產、銷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罪。
綜合5人的犯罪情節及認罪、悔罪表現等,法院決定對5人適用緩刑,故依法判處徐某拘役4個月,緩刑6個月,并處罰金5000元,判處汪某夫婦等4人有期徒刑10個月至6個月不等,均緩刑1年,并處罰金1.1萬元至6000元不等。法院判令,禁止徐某、汪某夫婦等5人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食品生產、銷售及其相關活動。作者: 劉娟 于寒 楊真
來源:揚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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