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以食為天。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食品安全工作。黨的十九大報告指出,實施食品安全戰略,讓人民吃得放心。食品安全治理離不開法治治理的有效保障。2015年新修訂的《食品安全法》實施以來,中國食品安全的法治治理理念、法治治理機制、法治治理能力不斷完善。中國法學會食品安全法治研究中心長期關注中國食品安全法治領域的研究和建設,持續發布年度食品安全法治十大事件。希望通過組織評選年度十大事件,促進各界更廣泛地關注和參與食品安全法治建設,推進食品安全立法更加科學、執法更加嚴格、司法更加公正、守法更加普遍,推動我國食品安全法治化水平不斷提升。
2018年是中國改革開放四十周年,也是國家食品安全監管體制新一輪改革優化的關鍵之年。為充分總結和宣傳食品安全法治建設重要成果,秉持食品安全社會共治理念,創新工作機制,聯合中國人民大學食品安全治理協同創新中心、美團點評法律政策研究院共同評選、聯合發布2018年度食品安全法治十大事件。評選單位聯合推選候選素材20件,現通過公開投票方式征求各界意見。后續將根據投票情況,選取得票靠前的十大事件,組織專家進行點評,并正式發布。
1.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辦法正式實施
1月1日起,《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正式實施。《監管辦法》進一步加強了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以保證餐飲食品安全和保障公眾身體健康。
2.食品安全監管進入市場監管新時代
3月19日,中共中央關于印發《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中發[2018]11號)正式發布。《方案》明確整合工商總局的職責,質檢總局的職責,食藥監總局的職責,組建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中國食品安全監管納入市場監管體系,進入市場監管新時代。
3.嚴打食品生產銷售違法犯罪,明確生產者、經營者責任界限
3月21日,《關于打擊食品生產銷售違法犯罪的公告》發布,明確食品生產者要對其生產的食品安全承擔全部法律責任。經營者銷售食品必須能夠說明來源,必須按有關規定保留進貨發票,對所銷售的食品安全承擔法律責任。
4.市場監管總局印發意見,鼓勵餐飲服務明廚亮灶
4月26日,《餐飲服務明廚亮灶工作指導意見》印發。意見指出,明廚亮灶是餐飲服務提供者采用透明、視頻等方式向社會公眾展示餐飲服務相關過程的一種形式。鼓勵餐飲服務提供者實施明廚亮灶,重點公開廚房環境衛生、冷食類食品加工制作、生食類食品加工制作、烹飪和餐飲具清洗消毒等。
5.人民陪審員法修訂,涉食品安全等一審案件采取七人合議庭制
4月27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人民陪審員法》。該法規定:人民法院審判一審民事、行政公益訴訟案件及涉及“征地拆遷、生態環境保護、食品藥品安全,社會影響重大”的一審案件,由人民陪審員和法官組成七人合議庭。人民陪審員對事實認定,獨立發表意見,并與法官共同表決;對法律適用,可以發表意見,但不參加表決。
6.歐盟發布中英雙語版《建立中國食品安全治理體系》
5月28日,歐盟駐華代表團在京召開《建立中國食品安全治理體系》新書發布會。本書全面系統地介紹了2008年-2018年十年間中國食品安全治理體系現代化的進程,聚焦食品安全治理理念變革、監管體制改革、監管法制建設、網絡食品交易規制等諸多核心議題。
7.全國人大常委會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執法檢查
6月份以來,全國人大常委會啟動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執法檢查。全面了解農產品質量安全法貫徹實施情況,督促法律實施機關采取有效措施,保障“舌尖上的安全”。檢查組指出農產品質量安全法治建設仍需加強。
8.堅持包容審慎監管,深入推進食品新業態法治治理
6月26日,上海閔行市場監管局頒發首張“共享廚房”食品經營許可證,全新的餐飲業態開始營業。近年來,以共享廚房、自動食品制售設備等食品新業態蓬勃發展。上海等地食品安全監管部門通過制定《上海市食品經營領域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十二條措施》,明確提出“支持新興業態,包容審慎監管”。
9.修訂《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范》,推動餐飲服務操作規范化
7月20日,《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范》修訂版印發。《規范》適用于餐飲服務提供者的餐飲服務經營活動。內容上既涉及場所、設施設備、工藝流程布局的技術性要求,也涉及原料采購、進貨查驗、索證索票、外賣配送、從業人員健康管理等政策性內容。
10.食品生產經營領域“證照分離”改革深入推進
10月10日,《國務院關于在全國推開“證照分離”改革的通知》印發,確立了“取消審批”、“審批改備案”、“實行告知承諾”、“優化準入服務”四種改革方式。《通知》要求優化食品經營許可準入服務,簡化許可程序,壓縮許可時限。對小餐飲經營許可,授權縣級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從方便群眾、有利就業角度出發,堅持保障安全、衛生的原則,自主決定改革方式。
11.全國公安機關開展深化打擊食品藥品農資和環境犯罪行動
10月10日起,為期3個月的深化打擊食品藥品農資和環境犯罪行動開展,突出打擊治理民生領域犯罪問題。在食品領域,重點打擊農產品水產品非法添加、私屠濫宰、制售假劣食品、保健品非法添加和虛假宣傳等犯罪活動。
12.中國食品安全法治論壇(2018)在京舉行
10月28日,中國食品安全法治論壇(2018)在京召開。會議聚焦“市場監管體制改革背景下的餐飲業態法治治理”,系統回顧了中國食品安全法治治理十年的成果,發布了提升餐飲業規范發展水平的四項共識。會議由人民大學食品安全治理協同創新中心、中國法學會食品安全法治研究中心主辦,中國健康傳媒集團、中國烹飪協會協辦。
13.完善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監管有關工作
11月28日,商務部等六部門聯合印發《關于完善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監管有關工作的通知》,堅持“鼓勵創新、包容審慎”的原則,進一步規范跨境電商零售進口相關工作。《通知》將政策適用范圍擴大至北京等22個新批跨境電商綜試區城市。
14.食品、保健食品欺詐和虛假宣傳專項整治工作戰果豐碩
2018年12月,為期一年半的食品、保健食品欺詐和虛假宣傳專項整治工作結束。工作開展以來,有關部門通過加強日常行政執法、定期發布典型案例等方式,持續推進相關工作。截止10月,各級市場監管部門查處違法案件4.9萬件,貨值金額17.1億元,公安機關抓獲犯罪分子8900人。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還專門發布《食品保健食品欺詐和虛假宣傳整治問答》,為執法提供規范指引。
15.市場監管總局規范嬰幼兒谷物輔食生產經營行為
12月4日,市場監管總局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嬰幼兒谷類輔助食品監管的規定》,要求嬰幼兒谷類輔助食品生產企業應當嚴格執行原料進貨把關義務,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原料,一律不得使用,持續保持食品生產許可條件。
16.開展食品安全標準跟蹤評價
12月7日,衛健委等三部門聯合印發《食品安全標準跟蹤評價工作方案》。旨在通過開展標準跟蹤評價,了解標準執行情況,發現標準存在的問題,為標準制定、修訂工作和進一步完善我國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體系提供參考依據。
17.《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程序暫行規定》等發布,著力推進市場監管執法規則統一
12月26日,市場監管總局公布《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程序暫行規定》和《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聽證暫行辦法》,自2019年4月1日起施行。兩部部門規章的發布,為推進市場監管行政執法的規則統一,奠定了良好基礎。
18.回應監管體制改革,全國人大常委會修改食品安全法
12月29日,全國人大常委會發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等五部法律的決定》,明確對《食品安全法》中涉及的監管機構名稱進行統一修改,以適應市場監管體制改革。將《食品安全法》中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修改為“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刪除了部分條款中的“質量監督”,將部分條款中的“質量監督”修改為“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將“環境保護”修改為“生態環境”。
19.多措并舉,強化校園食品安全治理
2018年以來,《市場監管總局關于開展校園及周邊“五毛食品”整治工作的通知》、《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加強秋季開學學校和幼兒園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的通知》等先后印發,國務院食品安全辦召開加強校園食品安全工作電視電話會議。國務院食品安全辦、市場監管總局、教育部等部門全面部署加強校園食品安全治理工作。
20.推進小餐飲備案法治化,上海經驗為無證食品經營治理提供范本
《上海市2018年無證無照食品經營治理工作方案》,將基本消除無證照食品經營作為目標。監管部門堅持“疏堵結合、以疏為主,創新監管方式方法,引導傳統業態規范發展”的原則,通過優化完善地方立法等方式,積極落實小餐飲備案管理。截至12月31日,有9000余家小餐飲獲得備案,依法從事線下線上經營。小餐飲備案的推進,為基本消除無證照食品經營提供了制度保障。
來源:中國法學會食品安全法治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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