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網訊 1月17日,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公布最新一期食品抽檢信息,在對全省范圍內生產經營的7大類食品進行的監督抽檢中,發現16批次產品內在質量不合格。
近七成檢出微生物指標不合格
不合格食品中,有11批次食品檢出的是微生物指標不合格,占獨有不合格樣品d。其中,廣州美芝選貿易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安徽省鮮客食品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烤鴨翅(香辣味)、深圳市浩天昌盛實業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石家莊市騰遠食品制造有限公司生產的山椒鳳爪、佛山市南海區彤洲萬昌隆百貨店銷售的標稱武勝展華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野山椒鳳爪(輻照食品)、廣州市白云區石井人人樂百貨商店銷售的標稱武勝展華食品有限公司2018年8月1日和2018年7月6日生產的野山椒鳳爪(輻照食品)、廣州市花都花山永華雪糕店銷售的標稱佛山市南海區歐雪冷凍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玉米香(玉米口味)、東莞市厚街合泰副食店銷售的標稱成都市蒲議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米花糖檢出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通報附件中表示,菌落總數是用以判定食品被細菌污染的程度,反映食品的新鮮程度和衛生狀況的重要微生物指標之一。如果食品的菌落總數嚴重超標,說明其產品的衛生狀況達不到基本的衛生要求,將會破壞食品的營養成分,加速食品的腐敗變質,使食品失去食用價值。消費者食用微生物超標嚴重的食品,很容易患痢疾等腸道疾病,可能引起嘔吐、腹瀉等癥狀,危害人體健康安全。原料、加工場所、包裝等食品加工環節受到污染是直接導致菌落總數不合格的主要原因:①殺菌溫度、時間控制不當;②生產環境以及設施消毒滅菌不徹底,生產車間衛生條件不滿足生產的要求,空氣潔凈度難以保證,造成大量微生物在車間繁殖,因此產品極容易受到污染;③企業本身的生產硬件條件非常有限,人員操作不衛生、生產過程不規范等原因造成產品的污染;④使用受污染的原材料;⑤產品貯藏、運輸環節控制不力、質量把關不嚴,質量得不到控制。
還有,佛山市昌大昌超級購物廣場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成都市榮怡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紅棗燕麥片、廣州市花都花山永華雪糕店銷售的標稱佛山市南海歐雪冷凍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粒粒綠豆檢出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大腸菌群是國內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大腸菌群超標可能由于產品的加工原料、包裝材料受污染,或在生產過程中產品受人員、工器具等生產設備、環境的污染、有滅菌工藝的產品滅菌不徹底而導致。
另外,深圳市龍華新區龍華大江南百貨商場銷售的標稱石獅市美思奇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原味榴蓮雪糕、深圳市江南百貨有限公司坂田分店銷售的標稱石獅市美思奇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老式綠豆冰棍則檢出菌落總數和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餐飲食品、食用農產品檢出禁用物質
不合格食品中,還有1批次餐飲食品、1批次食用農產品檢出禁用物質。其中,基源實業發展(深圳)有限公司新寶城大酒店銷售的九節蝦檢出呋喃唑酮代謝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硝基呋喃類藥物(呋喃它酮、呋喃唑酮、呋喃妥因、呋喃西林)是廣譜抗生素,由于該類藥物長期食用有健康風險,《動物性食品中獸藥最高殘留限量-農業部235號公告》規定,呋喃唑酮為禁止使用的藥物,在動物性食品中不得檢出。
另1批次為佛山市南海區黃岐多又惠超市銷售的豆芽,該樣品檢出4-氯苯氧乙酸鈉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4-氯苯氧乙酸鈉是中樞神經興奮藥甲氯芬酯的中間體,易溶于水。達到一定劑量時,可顯示某些胚胎毒作用,對人體有一定積累毒性。《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 農業部 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關于豆芽生產過程中禁止使用6-芐基腺嘌呤等物質的公告(2015年第11號)》規定,生產者不得在豆芽生產過程中使用6-芐基腺嘌呤、4-氯苯氧乙酸鈉、赤霉素等物質,豆芽經營者不得經營含有6-芐基腺嘌呤、4-氯苯氧乙酸鈉、赤霉素等物質的豆芽。
除上述產品外,還有廣州市眾萬加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德陽市玉峰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酒鬼牛筋片味和麻辣小龍蝦味檢出酸價(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佛山市南海區潤邗商業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蘇州橋酒酒廠生產的蘇州橋楊梅酒檢出酒精度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原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要求相關市(區)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及時對不合格食品及其生產經營者進行調查處理,責令企業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不合格產品,并分析原因進行整改;并要求經營單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并依法予以查處。以此督促企業履行法定義務,并將相關情況記入食品生產經營者食品安全信用檔案。
來源:食品伙伴網
以上是網絡信息轉載,信息真實性自行斟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