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增加湯料的香味,勉縣一火鍋店竟在每次炒制底料時私自添加罌粟殼。10月31日,勉縣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
今年3月,勉縣警方和食藥監部門進行市場抽檢時,發現一家自助火鍋店湯料成分異樣,詢問店老板李某時,對方稱自己添加了一種祖傳作料。食藥監部門立即封存火鍋底料,送到第三方檢驗機構化驗,結果讓人大吃一驚。
“通過檢測,這些火鍋底料里含有罌粟堿,可待因等非法添加的物質,隨即我們對火鍋店的業主李某吳某進行傳喚。”13日,勉縣公安局環食藥大隊相關負責人說。
而據火鍋店老板李某供述,他在底料里私自添加了罌粟殼,為了不被人發現,每次他將罌粟殼打成粉末,和其它調料摻在一起,一共摻了兩次。隨后,勉縣警方將李某、吳某夫婦兩人刑事拘留,由勉縣人民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
“他們每次炒制火鍋底料時,在里面添加一兩左右的罌粟殼,已經涉嫌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該負責人說,根據我國法律規定,銷售生產有毒有害食品,一旦被刑事處罰,當事人則終身不能從事與食品生產銷售有關的任何工作。
10月31日,此案在勉縣法院公開審理。庭審中,犯罪嫌疑人李某、吳某表示認罪伏法,愿意承擔刑事和相應民事賠償責任,主審法官表示擇日宣判。同時,勉縣警方對罌粟殼來源將另案調查。華商記者 周金柱 通訊員 莊淑嫻
來源:華商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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