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北京9月14日電(記者 周銳)為切實做好2018年秋糧收購工作,中國國家發改委、國家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等九部門日前聯合下發通知。
通知強調,秋糧收購是全年糧食收購大頭,事關農民切身利益,事關社會穩定大局,事關國家糧食安全。糧食產區要建立健全糧食收購部門協調工作機制,避免發生大范圍農民“賣糧難”。自然災害頻發地區,要提前做好糧食收獲烘干、超標糧食收購、農業保險兌付等預案,妥善應對可能出現的風險和問題。
通知要求,各地區要認真貫徹國家糧食收儲制度改革精神,積極組織開展糧食市場化收購,推動由政策性收儲為主向政府引導下市場化收購為主轉變。要結合大力發展糧食產業經濟和實施“優質糧食工程”,采取支持訂單收購、品牌建設、市場營銷、就地加工轉化等措施,培育壯大糧食市場主體,助推糧食產業轉型升級。
對于政策性糧食收購,通知指出,實施稻谷最低收購價政策地區各有關部門單位,要嚴格執行《小麥和稻谷最低收購價執行預案》各項規定,切實抓好預案組織實施。符合預案啟動條件時,及時按程序報批啟動;當市場價格高于最低收購價時,要及時停止實施。
在金融支持方面,通知要求,各地人民銀行、銀保監會各派出機構等部門,要積極引導金融機構,適應糧食市場化收購新形勢,創新融資機制,拓寬融資渠道。
在技術指導方面,通知要求,要加強對農戶庭院儲糧的技術指導,支持農戶配備科學儲糧裝具和設施,最大限度減少“地趴糧”。要加快推進糧食產后服務體系建設,引導企業開展代清理、代干燥、代儲存、代加工、代銷售等業務,切實解決糧食晾曬難、儲存難、保質難、銷售難等實際問題。
通知指出,在秋糧收購過程中,要加大對糧食收購環節的監督檢查,加強糧食收購市場監管,嚴厲打擊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切實保護糧食生產者、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維護正常的糧食流通市場秩序。
對于實施政策性糧食收購的地區,通知強調,要嚴格按照最低收購價執行預案等糧食收購政策規定,切實加強收購流程管理、強化“轉圈糧”“以陳頂新”“先收后轉”的防范措施,重點防范“打白條”、壓級壓價、抬級抬價、拒收農民交售符合標準的糧食、買賣“人情糧”、騙取收購資金和補貼等各類坑農害農、損害國家利益和破壞市場秩序的行為。(完)
來源:中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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