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死吃河豚”這句俗話,體現了人們對河豚魚又喜又懼的心態。事實上,河豚“禁食令”有條件放開已近兩年時間,目前國內河豚魚市場進入有序經營階段。8月17日,廣州市食藥監局食品分局聯合番禺區食藥監局共同舉辦預防河豚魚中毒、防范食品安全風險宣傳活動。
記者了解到,在廣東,目前市場所銷售經營的河豚均來自正規的養殖基地,可放心食用,野生河豚則被明令禁止經營。有關部門放開經營的是什么品種?哪些基地可以養殖河豚?餐飲業經營河豚有哪些要求?
壹
“禁食令”實行26年后有條件放開
河豚養殖始于上世紀70年代末,至90年代中期國內開始規模化養殖。據中國水產養殖網發布數據顯示,2012年開始,隨著養殖技術的不斷進步,河豚養殖產量逐年增加,并于2015年首次突破2.3萬噸。
與此同時,能否經營、食用河豚歷經了政策波動。基于安全考慮,1990年衛生部出臺《水產品衛生管理辦法》明確:“河豚魚有劇毒,不得流入市場。”此后,“禁食令”曾受不少爭議,直至26年后才有條件放開。2016年9月5日,農業部、國家食藥監總局聯合簽發《關于有條件放開養殖紅鰭東方豚和養殖暗紋東方豚加工經營的通知》。人工養殖的暗紋東方豚和紅鰭東方豚得以“解禁”。
廣東一水產專家表示,暗紋東方豚為長江洄游性魚類,屬淡水河豚魚,主要消費區域為長三角及南方地區,也是我國傳統河豚魚品種;紅鰭東方豚為海水河豚魚,主要養殖在北方,消費區域多為日本、韓國及我國北方地區。
貳
放開的是加工產品而非河豚活魚
兩個品種河豚魚的放開經營也是有條件的,并非所有養殖基地都能進行河豚養殖。記者了解到,截至目前,國內有20家養殖河豚魚源基地符合要求。其中,廣東有5家:廣州金洋水產養殖有限公司海鷗島基地、中山市坦洲鎮永聯水產品專業合作社好漁養殖場基地、中山市坦洲鎮永聯水產品專業合作社魚蝦哈養殖場基地、中山市坦洲鎮永聯水產品專業合作社寶潤養殖場基地和中山市海惠水產養殖有限公司坦洲鎮聯一村基地。這5家基地均養殖暗紋東方豚。
同時,正規養殖基地養殖的河豚也不是任何一家企業都可以加工,而須通過由中國漁業協會和中國水產流通與加工協會組織的專家考核后,并在農業部門進行備案公示,才能獲得生產經營許可。
據介紹,河豚可食部位(皮和肉可帶骨)經檢驗合格并包裝后可上市流通。食品經營者采購河豚時應確認河豚外包裝上標識有“魚源基地名稱及編號”“加工企業名稱及編號”及可追溯二維碼。
“放開的是加工產品”,并非鮮活品。廣州市食品監管執法分局監管三科副科長張志濤稱,我國目前雖然放開了對養殖紅鰭東方豚和養殖暗紋東方豚的可食部位的經營限制,但對于餐飲企業仍禁止經營養殖河豚活魚、未經加工檢驗的河豚整魚、所有品種的野生河豚。
叁
去年以來廣州無人食用河豚中毒
17日,廣州市70多家餐飲企業代表參加了預防河豚魚中毒、防范食品安全風險宣傳活動。“只要餐飲企業領取有效的食品經營許可證就可以經營合法的河豚魚。”廣州市食藥監有關負責人表示。
“禁食令”有條件放開已近兩年,河豚銷量如何?廣州潮皇食府(國貿總店)一餐廳負責人接受羊城晚報記者采訪時稱,“河豚298元一條,賣得非常好”。
值得一提的是,并非人人都敢吃河豚。廣州一知名酒樓負責人稱,雖然現在河豚烹飪技術非常成熟,但仍有人擔心不安全。“去年,有一家人聚餐時點了河豚,但不許小孩吃。吃的人以成年男性和老人居多”。
那么,河豚完全無毒安全嗎?水產專家表示,根據國際通用的鑒別標準,河豚毒素含量可分為無毒、弱毒、有毒、強毒等四個級別,檢測含量小于2.2mg/kg為無毒級。
從上世紀80年代末到90年代初,國家多部委做了多方工作,研究河豚魚到底有沒有毒、能否食用。檢測數據顯示,正規養殖的紅鰭東方豚和暗紋東方豚毒性含量明顯降低,可達到無毒級,且經過無毒加工處理,可以安全食用。
2017年是國內河豚魚市場穩步放開的一年。“產業規模進一步擴大,河豚加工產品數量和類型也更豐富。”多位業內人士告訴記者,目前,國內河豚魚市場進入了有序經營階段,南北河豚魚爭相開拓銷售渠道。
張志濤表示,從調研情況來看,獲得市場準入資質的養殖河豚魚企業紛紛加大產品研發力度,進一步規范產品質量標準,完善安全追溯體系,使市民食用河豚魚得到了安全與品質的雙重保障。
記者查詢了解到,去年以來,廣州市未發生過食用河豚中毒事件。
知多d
河豚,當作魚類理解時,學名應為“河鲀”。而“河豚”則為哺乳綱淡水豚科動物的統稱,如中華白鰭豚等。河鲀,是指肉質鮮美但有劇毒的一種魚類。因同音人們習慣了將“河鲀”叫做“河豚”。
河豚產業歷經政策波動
2010年12月,衛生部發布第78號令,宣布《改水防治地方性氟中毒暫行辦法》等48份部門規章廢止和失效。其中禁止河豚流入市場的《水產品衛生管理辦法》被廢止。
2011年5月,國家質檢總局批準對大連河豚實施地理標志產品保護。
2014年,國家衛生計生委發布一份征求意見函,擬批準養殖紅鰭東方豚和養殖暗紋東方豚為新食品原料。
2016年3月,農業部發布《關于開展養殖河豚魚源基地備案工作的通知》,決定從2016年起試點開展養殖河豚魚源基地備案工作,養殖河豚魚源基地備案工作是中國有條件放開養殖河豚市場的基礎性工作。
2016年9月,農業部、國家食藥監總局聯合簽發《關于有條件放開養殖紅鰭東方豚和養殖暗紋東方豚加工經營的通知》。
不按規定經營河豚將被處罰
違反國家規定非法經營河豚魚的行為,屬于經營國家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產經營的食品,根據《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條第一款第(五)項的規定,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處十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的罰款;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處貨值金額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許可證,并可以由公安機關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舉報河豚違法經營行為有獎
廣大市民如發現餐飲服務單位、食品銷售單位或者個人違法經營河豚魚,可撥打熱線電話12345進行舉報。舉報一經查實,廣州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將對舉報者給予獎勵。(記者 馬燦 仝婧禹 )
來源:羊城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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