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訊今天上午,秦淮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將采取食品安全保障的新舉措——實施農貿市場食品安全責任險。
據介紹,農貿市場責任安全險內容包括:秦淮區每家農貿市場交付0.1萬元保險費,可獲得100萬累計責任限額、50萬每次事故責任限額、5萬每次事故責任限額、0.1萬每人醫療費用限額的保障。
同時,農貿市場內商戶的產品經過江北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的快速檢測,發現陽性(即農殘超標),保險公司按照進貨價將銷毀剩余產品的價值賠付給商家。此項賠償限額為:每次事故賠償限額0.3萬元,累計賠償限額3萬元。免賠為每次事故50元或損失金額的10%,以高者為準。
在保險期間或保險單截明的追溯期內,被保險人在生產經營場所內從事食品生產,經營過程中,非因被保險人故意違法行為導致食品安全事故,造成消費者或者其他第三者人身損害或財產損失,由受害人或其他賠償權利人在保險期間內首次向被保險人提出的經濟賠償責任,保險人按照保險合同約定負責賠償。
秦淮區食安辦常務副主任、區市場監管局李軍副局長表示:實施食品安全責任保險,有利于完善社會治理體系,預防和化解食品安全事件民事責任糾紛;有利于提高食品安全事故預防和救助水平,有效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有利于提高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安全風險管控水平,提高產品質量;有利于優化食品安全監管方式,協同解決食品安全突出問題,推進食品安全社會共治。(通訊員 侯小偉 實習生 嚴文倩 記者 張可)
來源:揚子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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