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倆禁漁期在當地禁漁區水域非法捕撈,被漁業部門抓了現行。7月3日,湖北省武漢市新洲區檢察院以涉嫌非法捕撈水產品罪依法將丈夫王某批準逮捕,其妻杜某因身患疾病未予批捕。據悉,這也是該院辦理的首例非法捕撈水產品案。
為貫徹落實長江禁漁制度,養護長江水生生物資源,促進長江漁業經濟持續健康發展,根據漁業法和上級要求,今年2月24日,武漢市新洲區政府發布通告,決定今年3月1日至6月30日在主要水域實行禁漁,其中長江新洲區江段及其支流舉水河、倒水河、沙河等為禁漁水域。
6月7日凌晨3時許,新洲區農業委員會漁政船檢港監管理站執法人員在巡邏中發現,轄區舉水河水域有人采取放電方式捕魚,并將正在進行放電捕魚的王某、杜某抓獲,現場查獲電瓶、逆變器、電拖網等非法捕魚工具及漁獲物33公斤。
據王某、杜某交代,二人系夫妻關系,自2017年7月起,兩人長期在長江支流舉水河水域采用放電捕魚的方式捕撈水產品,然后運到菜市場售賣。
6月26日,公安機關就此案提請該院批準逮捕。該院經審查認為,犯罪嫌疑人王某、杜某違反保護水產資源相關法律法規,在禁漁期、禁漁區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撈水產品,情節嚴重,二人行為已涉嫌非法捕撈水產品罪。
“我們知道禁漁期電魚是違法的,但確實有苦衷。”在審查過程中,承辦檢察官了解到,妻子杜某患哮喘需長期服藥,因病情加重需錢看病,夫妻二人才起了心思去捕魚賺錢。雖然知道現在是禁漁期,卻還是冒險在深夜去捕魚,到案后二人都對自己的行為十分后悔。綜合考慮二人的家庭情況和杜某的病情,7月3日,該院最終以涉嫌非法捕撈水產品罪批準逮捕丈夫王某,對妻子杜某則不批準逮捕。
來源:正義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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