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5日出臺“十二條”措施,致力在食品經營領域優化營商環境。據此,上海將支持新興業態,包容審慎監管;及時制定新興業態許可和監管要求;并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破解企業準入難題。
上海市食藥監局當日印發了《上海市食品經營領域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十二條”措施》。據此,上海將全面啟用《食品經營許可證》電子證書,努力實現食品經營行政許可減環節、減材料、減時間和申請人只跑一次、一次辦成的目標,提升企業和民眾獲得感。
據悉,今后,對于食品安全風險較低的新業態、新工藝,監管部門采取審慎監管措施。根據“十二條”措施,上海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將制定服務支持食品行業創新的指導意見,在保障食品安全的基礎上,進一步精準服務和鼓勵支持食品經營領域創新。
對于可能影響食品安全的新業態、新工藝,上海市食藥監局將及時評估食品安全風險狀況和關鍵風險點,及時制定或明確針對性的許可和監管要求,并加強對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和經營企業的指導。
上海市食藥監局方面還表示,還將加強事中事后監管。該局還將針對同一場地后續企業難以申請食品經營許可等企業反映的難點問題,出臺相關指導意見和工作程序,釋放食品經營場所資源。(完)
來源:中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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