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蘇省常州市新北區檢察院依法對徐某、吳某等5人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案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請求法院判處徐某等人支付銷售價款的十倍賠償金,并公開賠禮道歉。該案是常州市首例食藥領域的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
2017年11月至2018年1月期間,吳某與王某、劉某等人組建毒鏢射狗團伙,實施“一條龍”作案,多次使用含有琥珀膽堿的弩針毒殺狗,合計47只,并將其銷售給徐某。
徐某表面上經營養雞場,但實則是以養雞為掩護,在廠區內經營著狗肉初加工廠業務。他明知這些狗系被毒殺仍多次收購,并將其銷售至新北區龍魏路、新橋鎮、春江鎮等地多家餐館,牟取利益。
該院對該案審查后發現,該團伙毒狗所用的毒鏢上含有速效肌肉松弛藥物琥珀膽堿,含有劇毒。常州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出具專家意見,認為被毒殺的狗體內檢出的琥珀膽堿系公安部列明的劇毒物品,涉案人員使用的射殺溶液非食品原料、非食品添加劑,其可能含有其他有毒有害物質,若大量食用,可能對人體健康帶來無法估量的風險和危害。
6月11日,該院依法對徐某等5人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行為提起公訴,并同時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
目前,該案還在進一步審理過程中。
來源:正義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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