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遼寧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官網獲悉,鞍山市食藥監局開展了為期3個月的酒類安全專項整治行動。整治期間,共出動執法人937人次,檢查酒類生產企業、白酒加工小作坊761戶次,責令改正非法分裝以及標簽標識不規范問題15個。檢查酒類批發、零售經營者983戶次,責令改正問題23個,立案3件。抽檢白酒40批次。
一是全面排查,摸清底數。開展了白酒小作坊及散裝白酒的摸底登記工作,進一步掌握持證照情況、生產經營地址、生產經營規模、酒類來源、制售酒類設備、索票索證制度落實等情況,補充完善白酒小作坊和散裝白酒經營單位的基礎監管檔案,做到有的放矢。并對大型超市、酒店進行了重點檢查,盯住市場終端,做好酒類市場監管工作。
二是專項檢查,不留死角。加強重點區域和重點部位專項整治。對白酒生產加工小作坊相對集中的區域加大巡查頻次,切實防止其成為假冒偽劣白酒的生產集散地。對自產原酒的企業所使用的原輔材料進行檢查,無進貨記錄或購進原料數量與成品實際所需原料數量明顯不符的企業,一律嚴肅追查。嚴把白酒出廠檢驗關。白酒生產獲證企業嚴格開展出廠檢驗并如實記錄,確保不合格白酒不得出廠銷售。對白酒企業持證情況進行核查,對不符合生產條件的企業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及有關要求進行規范和整治,依法責令其停產停業、限期整改。
三是監督抽驗,把關質量。加大抽驗力度,重點檢查使用工業酒精等非食用物質以及濫用甜味劑、香精香料等食品添加劑違行,加強塑化劑的檢測和控制,控制白酒中塑化劑污染,企業不得使用含有塑化劑的管道、容器、包裝物等接觸酒,確保出廠成品中塑化劑低于國家衛生計生委通報的風險評估值。外購原酒的企業,所采購原酒的塑化劑含量要低于國家標準。
四是檢查標識,嚴查假酒。對不標注產品標識、未正確標注產品生產日期、產品配料標注與實際執行標準不符標識不規范行為,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進行嚴厲查處。嚴厲打擊假冒侵權白酒,及以“專供、特供”名義生產白酒的違法行為。對整治中發現有偽造或冒用產地、他人廠名廠址、食品生產許可證標志和編號、摻雜摻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以不合格品冒充合格品以及以“專供、特供”名義生產等違法行為的,嚴厲進行查處。
五是透明生產,壓實責任。借鑒“明廚亮灶”的有效做法,要求業主實施分區域生產和管理,在重要生產區域安裝透明隔墻,讓消費者在購買時可察看小作坊的生產全過程,切實增強生產經營者的主體責任意識及消費者的食品安全“臨境感”。基層監管部門與白酒小作坊簽署食品安全責任書。統一規范散裝白酒的標簽標識,要求散裝白酒經營者在標簽標識上如實標注售賣白酒的生產廠名、廠址、商標等信息。查看酒類經營戶是否履行進貨查驗制度、是否建立進銷貨臺賬,進一步落實主體責任,建立健全散裝白酒追溯體系。
來源:中國質量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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