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歐盟市場出現越來越多的含飲食補充性營養素成分的產品,各成員國對這些產品的國家管制規定不盡相同,阻礙了產品的自由流通,形成了不平等的競爭形勢,影響了內部市場機能。為規范市場行為,歐洲議會和歐盟理事會于2017年6月頒布了《食品補充劑協調指令》,以便于對此類產品進行統一管理。
《食品補充劑協調指令》指出“食品補充劑”是指用于補充日常飲食的食品,是含有濃縮型營養素或其它以單獨或組合形式構成的具有營養或生理效果的物質,包括但不限于維生素、礦物質、氨基酸、必需脂肪酸、纖維及各種植物和草本的萃取物。
《指令》中規定了在歐盟食品補充劑生產中可使用的維生素和礦物質及其化合物,為此建立了一個“肯定列表”,并規定未被列入肯定列表中的維生素和礦物質制劑應當將相關資料送交歐洲食品安全局進行緊急評估?!吨噶睢愤€對食品補充劑的化合物純度、標簽廣告、每日最大限量等方面進行了規范。雖然《指令》對相關產品作出了統一的規定,但同時,也為各成員國制定法律法規留有一定的自由空間?!吨噶睢分赋鲈诓贿`背歐共體條約條款的情況下,如果之前歐共體沒有相關的具體規定,則成員國可采用適于本國國情的規定進行監管。
江蘇南京檢驗檢疫局提醒國內出口歐盟食品企業:密切關注國際關于《食品補充劑協調指令》的相關新聞報道及政策法規,預防出現被國外海關部門扣押的風險,制定嚴格的產品質量管控制度,加強產品出廠品質檢測技術和能力,提高企業自身的質量管理水平。
來源:中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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