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遼寧省食藥監局通報的第5期食品抽檢信息顯示,本次抽檢的蛋制品、蜂產品、酒類、食用農產品、蔬菜制品、薯類和膨化食品、水產制品、罐頭、飲料等9大類24批次樣品中,有3批次檢出不合格。
其中,海裕水產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鮮脆海蜇頭(規格型號:200克/袋,生產日期/批號:2017-8-8)檢出鋁的殘留量、菌落總數兩項不符合標準。《gb 2760-2014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中規定,腌制水產品(僅限海蜇)中硫酸鋁鉀、硫酸鋁銨應按生產需要適量使用,鋁的殘留量應不超過500mg/kg,而該產品中鋁的殘留量檢出值為668mg/kg,超出了標準規定。
還有,大連野瓢天然飲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野瓢純天然泉水(規格型號:18.9升/桶,生產日期/批號:2017-9-27)檢出耗氧量(以o2計)6.5mg/l。《gb 8537-2008 飲用天然礦泉水》中規定,飲用天然礦泉水中耗氧量(以o2計)應不超過3.0 mg/l;《gb 19298-2014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包裝飲用水》中規定,包裝飲用水中耗氧量(以o2計)應不超過2.0 mg/l。
另外,還檢出大石橋市博洛浦江南食品罐頭廠生產的糖水黃桃罐頭(規格型號:248g/瓶,生產日期/批號: 2017-9-2)檢出糖精鈉(以糖精計)。糖精鈉,又稱可溶性糖精,其甜度是蔗糖的300-500倍,《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2760-2014)中顯示,糖精鈉不能用于罐頭食品中。
對本次公布的不合格樣品,遼寧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已組織各市食品藥品監管部門依法進行了查處。
來源:食品伙伴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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