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歐盟委員會發布了《因黃曲霉毒素污染風險而加強對特定第三國進口飼料和食品進行特殊控制的指令》(2014/884/ec),取代《因黃曲霉毒素污染風險而加強對特定第三國進口食品進行特殊控制的指令》(2009/1152/ec)。該指令對輸歐飼料和食品的種類、商品編碼、抽樣與分析、健康證書格式及簽發機構、到岸后分批發運等提出了明確要求。其中特定列明包括中國產帶殼和脫殼花生(hs編碼:12024100、12024200),花生醬(hs編碼:20081110),以及含有中國產花生的食品或飼料制品(hs編碼:20081191、 20081196、20081198)等。該指令已于2014年9月2日正式實施。
花生是河南省傳統大宗出口農產品,近年出口量最高達200多萬噸,約400多萬美元。花生種植及生產遍布千家萬戶,生產過程及管理很難有效控制。隨著國外發達國家對花生等產品的安全質量要求日趨加嚴,我國出口花生黃曲霉素素超標被通報數量有所增加。為保障花生等2014/884/ec指令中規定產品輸歐貿易的正常進行,河南檢驗檢疫提醒相關出口加工企業,及時關注輸入國標準要求;避免從有毒有害物質污染嚴重的地區收購花生原料;加強產品安全衛生控制,提高自檢自控能力;積極改善產品結構,由初級農產品向烤果等深加工產品類型轉變,在規避風險的同時,提高產品附加值。
檢驗檢疫將繼續發揮技術、信息和管理優勢,及時向企業通報國外技術壁壘、召回等風險預警信息及相關檢驗檢疫要求及政策,指導企業進一 步加強管理,增強企業應對國外技術壁壘實力和出口產品的國際市場競爭力,提高企業規避風險的能力,保證產品質量安全。(趙靜)
來源:中國食品科技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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