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農業“非稅”“隱政績”產業特征造成部分主產區重點工作偏離農業的情況,部分專家學者、基層干部表示,應當改變當前“唯g d p論英雄”的考核體系,探索產區的差異化考核,設計“有稅農業”轉移支付制度,改變“中央反哺農業、地方反哺工業和城鎮”現狀。
首先,對主產區的考核標準應當向提高糧食生產能力、農業綜合發展能力傾斜,“向糧要政績、問農要指標”。江西省社科院農村經濟研究所副所長尹小健表示,“g d p本位”的考核體系“一把尺子量到底”,忽略了各地自然條件、經濟基礎、資源稟賦差別,應當在主產區單獨建立考核體系。除了設立專項扶持基金外,應以對國家糧食安全貢獻度為標準建立考核制度,不再將農業大縣和工業大縣進行簡單排名,改變“農業弱勢化、干部邊緣化”現狀,使其安心抓糧。
第二,在健全基層基本財力保障機制的同時,探索建立獎補資金與農業產能相掛鉤的轉移支付制度,使農業變為“有稅產業”。江西省宜春市農業局局長鄒獻明建議,應當核定農業大縣第一產業的g d p值,按照二三產業g d p的稅率,計算一產的稅收額度,國家以此為基準,將這一部分“虛擬稅收”作為一般性財政轉移支付給農業大縣。“地方只有做強做大農業產業產值,才能獲得轉移支付”。“例如,2012年宜春市農業產值約300億元,比照二三產業7%左右的稅率,可獲得中央21億元的財政轉移支付額度。”
第三,完善相關產業配套政策,促進加工、倉儲、物流相結合的農業現代產業發展,延長農業產業鏈。中國農業科學院黨組書記陳萌山說,2012年我國農牧漁業總產值為5.2萬億元,農產品加工產值是15萬億元,農產品流通產值超過10萬億元,后兩項之和是前者的兩倍以上,發展前景廣闊。
來源:經濟參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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