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世界新聞望報道,美國加州漁獵局官員7日在舊金山華埠指出,已生效的ab376及ab853兩條禁魚翅法案,只允許餐館于2012年內用清早已購入的魚翅存貨。今年元月起,全加州餐館已不能再出售任何魚翅餐。
由圣他克拉拉縣州眾議員方文忠提出的ab376法案,規定2012年元月起任何人不能在加州買賣魚翅。ab853是ab376的附屬法案,提供寬限期,讓ab376生效前已購入魚翅存貨的業者有足夠時間出售存貨,至2013年6月底。
但在沙加緬度及屋侖的兩家魚翅店及一家中餐館,今年元月被州漁獵局人員前往檢查后發出罰單。在華埠街坊會創會人李兆祥的邀請下,州漁獵局副局長胡肯斯(doughuckins)與多位州漁獵局官員到舊金山華埠,向華人小區及商家解釋州漁獵局執法的標準。
對于中餐館因提供魚翅餐而被罰,專責執行禁魚翅法案及其他執法工作的州漁獵局日裔副隊長池本(jenniferikemoto)指出,禁魚翅法案有特別針對餐館的條文,規定任何餐館于生效前已購入的魚翅存貨,只有12個月的寬限期,并非一年半。因此由今年元旦起,全加州餐館已不能在餐單上列魚翅。
有一家魚翅店因為出示中文魚翅存貨收據而接到罰單。胡肯斯解釋,州府并不反對任何收據寫上中文,但必須同時附有英文,否則就是違例。
另一家魚翅店因販賣去年9月購入的魚翅存貨而被罰。但店主解釋,該批魚翅在法案生效前已進口,他是向進口者購入魚翅。
胡肯斯指出,ab376法案是讓法案生效前第一手購入魚翅者繼續在寬限期前使用,所以原買家可在寬限期內出售。但第二手持有人只能私人食用,不能再轉售或在餐館內制成魚翅餐出售。
與會的州漁獵局人員一致強調,他們并不愿意向任何人發出罰單,但若有商店或公司違例經營,對其他守法的商店及公司不公平。他們樂于繼續與華人小區溝通,協助商家免被罰。
胡肯斯又說,執法行動是依據州漁獵局法律顧問對各項法例的詮釋,打印在州漁獵局的執法條例字典中,當局是依例執法,并非立法者。
李兆祥和"美亞正義聯盟"會長周曉濱都不同意州漁獵局對禁魚翅法案的解讀。兩人說,餐館出售魚翅舊存貨只有一年寬限期,是ab376法案的內容,之后再通過的ab853法案就是將寬限期增長至一年半,即今年6月底才屆滿。餐館應有權繼續出售魚翅餐,他們計劃將直接要求與州漁獵局法律顧問見面,澄清條文內容。(李秀蘭)
來源:作者: super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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