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約州酒類管理局(newyorkstateliquorauthority)已禁止第三方葡萄酒銷售。一旦新法案(sb3849)成立,一些小的葡萄酒批發商會被淘汰。消費者又將失去更多選擇,被迫接受更高價位的葡萄酒。
新法案要求,紐約州所有的葡萄酒批發商,必須在本州存放產品。規定,通過紐約批發商銷售的所有酒精類飲料必須在紐約倉庫中存放至少24小時,方可向零售商或餐館銷售。州政府制定此項法案目的是為創造更多的就業機會,同時對本州內葡萄酒及烈酒批發商目前的活動范圍加以限定。
在紐約州近200家葡萄酒批發商中,約有150家批發商存貨于新澤西州,而他們大都在紐約市及其附近經營。sb3849法案要求這些批發商在紐約市區擁有匹配的、安全的、可溫度控制的倉庫,取代現有新澤西州約80萬-100萬平方英尺倉庫。
紐約精品葡萄酒批發商聯盟(newyorkallianceoffinewinewholesalers)表示,那些規模小的成員根本承擔不起建新倉庫的費用。那些有能力這樣做的批發商也不得不提高酒的價格來平衡支出。聯盟部長constanceoehmler說,“明明知道會有較高的工作成本還是要為想象中的工作機會立法,這不是什么好的主意。”
目前此項法案還沒有進行投票表決。若通過審核,該法案將于2014年1月份生效。
來源:中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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