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項農業機械推廣判定綱要11月1日起施行
日前,農業部發布公告——依據《農業機械實驗判定辦法》(農業部令2015年第2號)的規則,新制修訂的“農業輪式和履帶拖拉機”等45項農業機械推廣判定綱要經專家審定經過,自2016年11月1日起施行。
45項綱要分別為:農業輪式和履帶拖拉機、手扶拖拉機、農用柴油機、旋耕機、微耕機、播種機、水稻插秧機、動力噴霧機、噴桿噴霧機、擔負式噴霧噴粉機、自走式谷物聯合收割機、自走式玉米收成機、秸稈(根插)破壞還田機、谷物干燥機、農用螺旋榨油機、自走式棉花收成機、深松機、旋耕條播機、免耕施肥播種機、脫粒機、輕小型噴灌機、割草機、摟草機、打(壓)捆機、顆粒飼料限制機、生果分級機械、生果清潔打蠟機、擠奶機械、生鮮乳冷藏設備、青飼料收成機、清糞機、油菜聯合收成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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