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讀最新修訂的《江蘇省農業機械管理條例》
前不久,省十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新修訂的《江蘇省農業機械管理條例》,將從今年12月1日實施。這個條例將給農民購買、使用農機帶來哪些實惠?省農機局局長徐順年日前接受記者的采訪,回答了農民關心的問題。 農機補貼寫進法規
[條例]設區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根據財力安排專項資金,對農民和農業生產經營組織購買先進適用的農業機械給予補貼;采用貼息等方式,支持農業機械服務組織以及從事農業機械服務的農民通過貸款購買先進適用的農業機械。
[解讀]我省從2004年起就開始實施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國家和地方用于這方面的資金逐年增長,12萬農戶因此受益。去年,我省各級財政用于補貼農民購買農機的資金達2.55億元,比上年增長90%。但是,同樣的農機,各地補貼不均,有的地方財力緊張,農機補貼相對較少。新的條例第一次把農機補貼法定化,讓想購買農機的農戶吃了定心丸。
農機可減免多項規費
[條例]跨區作業的聯合收割機、運輸跨區作業的聯合收割機(包括插秧機)的車輛免交車輛通行費。對從事農田作業的拖拉機等農業機械按照規定免征養路費。
[解讀]免交車輛通行費,主要是鼓勵、支持農業機械跨區作業。除從事經營性運輸的拖拉機按規定收取養路費外,免征養路費。收取農業機械安全技術檢驗費、牌證工本費、駕駛許可考試費,應當嚴格執行國家和省財政、價格部門核定的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不得增加收費項目,提高收費標準。這些惠農條文有利于杜絕對農機亂收費的行為,保護農民利益。另外,新條例還明確農機被征用搶險救災的,應當予以適當的經濟補償。
農機保險不得拒保
[條例]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逐步將農業機械相關保險納入農業政策性保險范圍。對國家規定應當辦理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農業機械,開辦機動車強制保險的保險公司不得拒保或者變相拒保。
[解讀]農業機械事故是農業生產風險的組成部分,農機手急切盼望享受保險的支農惠農政策。但是,有的地方變相拒保,使得不少農機手頗有怨言。新條例明確了逐步將農機保險納入農業政策性保險范圍,這將有利于減小購買農機的風險,提高農民購買農機的積極性。
農機存放用地享優惠 [條例]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采取措施加強農村機耕道路和存放場庫等基礎設施的建設和維護……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的農業機械存放場庫用地按農業生產用地辦理手續。
[解讀]隨著農業機械更新換代步代加快,農機大戶、農機服務組織發展壯大,高性能、大中型農業機械存放場庫建設與土地緊缺矛盾日益加重。現在,我省農機大戶及農業合作組織的機械大多露天停放,雨雪時用塑料布擋擋,不利于保養和維護。新條例規定以農業生產用地辦理農機停放場庫用地,可以緩解農機存放的難題。
老舊農機要及時報廢
[條例]報廢農業機械的所有人到縣級農業機械安全監理機構辦理報廢手續后,可以憑報廢憑證在購買列入推廣目錄的農業機械時優先享受財政補貼政策。
[解讀]使用老舊農業機械,浪費資源,污染環境,增加事故隱患,不利于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這個規定有利于加快淘汰和更新高耗能落后農業機械,保護農機手的人身安全。條例還規定從事農機回收經營活動實行行政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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