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說,行政處罰是市場主體經營的“減分項”,那信用修復就是市場主體經營的“找補項”。為充分發揮信用修復激勵引導作用,提升信用修復服務機制服務經濟發展能力水平,鼓勵違法失信當事人主動糾正違法失信行為、重塑良好信用,自3月15日起,渝中市場監管領域全面推行“行政處罰信息信用修復主動告知”工作,實行《行政處罰決定書》與《行政處罰信息信用修復告知書》同步送達工作機制。
“行政處罰信息信用修復主動告知工作按照‘一處罰一告知’原則,在送達《行政處罰決定書》《行政處罰信息信用修復告知書》過程中,積極宣傳行政處罰信息信用修復政策,幫助失信企業重塑自身信用。”渝中區市場監管局有關負責人介紹,執法人員會主動告知行政處罰相對人該行政處罰信息將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重慶)”公示,以及公示期限,同時為違法失信當事人發放《行政處罰信息信用修復流程指引》,以實際行動引導和幫助失信企業積極糾正違法失信行為,消除不良影響。
據介紹,信用修復機制是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既是給予失信主體一個改正錯誤、重塑信用的機會,也是監管部門依法行政、增強服務意識的必然要求。目前,行政處罰信息均會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重慶)”和“信用中國(重慶)”等國家信用網站向社會公示,并廣泛應用于政府采購、工程招投標、上市融資等領域。
來源:政府信息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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