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朗讀:
騰訊機器人寫的財經文章未經許可,被“網貸之家”全文抄襲,是否構成著作權侵權引發了社會的廣泛關注。近日,深圳市南山區人民法院審結全國首例認定人工智能生成的文章構成作品案件。
原標題:
機器人寫稿也有著作權
南山區人民法院審結 全國首例人工智能作品侵權案
深圳晚報2020年3月15日訊 騰訊機器人寫的財經文章未經許可,被“網貸之家”全文抄襲,是否構成著作權侵權引發了社會的廣泛關注。近日,深圳市南山區人民法院審結全國首例認定人工智能生成的文章構成作品案件。
2018年8月20日,騰訊證券網站首次發表了標題為《午評:滬指小幅上漲0.11%報2671.93點 通信運營、石油開采等板塊領漲》的財經報道文章,末尾注明“本文由騰訊機器人dreamwriter自動撰寫”。同日,上海盈訊科技有限公司在其運營的“網貸之家”網站,也刊發了一篇財經報道文章,標題和內容與涉案文章完全一致。為此,深圳市騰訊計算機系統有限公司將上海盈訊科技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訴稱被告的行為侵犯了原告的信息網絡傳播權并構成不正當競爭。
南山區人民法院審理后認為,文章是否構成文字作品的關鍵在于是否具有獨創性,涉案文章是由騰訊主持的多團隊、多人分工形成的整體智力創作完成的作品,整體體現原告對于發布股評綜述類文章的需求和意圖,是原告主持創作的法人作品。被告未經許可在其經營的“網貸之家”網站上,向公眾提供被訴侵權文章內容,供公眾在選定的時間、選定的地點獲得的行為,侵害了原告享有的信息網絡傳播權,應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因被告已經刪除侵權作品,判決被告賠償原告經濟損失及合理的維權費用人民幣1元。目前該案一審判決已生效。
(記者 伊宵鴻)
[見圳客戶端、深圳新聞網編輯:鄭曉鵬]
來源:晶報數字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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