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號
企業名稱
檢查/復查(限期整改)日期
執法文書及文號
檢查中發現的主要問題(重大隱患)及處理意見
復查結果及處理意見
檢查/復查人員
備注
一、監一科
1
中國華冶科工集團有限公司杜達分公司草樓項目部
檢查:2月22日
復查:3月31日
(六)安監檢記〔2019〕1號/(六)安監責改〔2019〕1號/(六)應急復查〔2019〕5號
1.-290m水平存在煙頭,-290m水平信集閉硐室有微波爐等違規用品,硐室內開關不符合要求,-290m中段南北運輸巷交叉處存在廢油品;
2.項目部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定不規范,未見支護工安全生產責任制;
3.項目部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未見防火、動火作業等管理制度;
4.項目部安全操作規程不健全,未見支護、檢撬等作業操作規程;
5.項目部主要負責人和部分其他負責人1月份下井帶班計劃次數少于項目部制定的領導帶班下井制度規定次數;在人員定位系統上未見設備副經理王曉鵬2018年11月之后的下井帶班信息;
6.應急救援演練方案編制不規范,演練程序不符合要求;
7.-350m中段已采完中段無防止人員進入警示標志;-290m中段0#溜井接礦處無防護安全措施、無防護裝置、無警示標志,-290m中段17r無安全警示標志及安全防護設施。
已整改
陳剛
高興紅/陳剛
高興紅
2
金寨華潤生態農業發展有限公司
檢查:4月28日
復查:6月6日
(六)應急檢記〔2019〕26號/(六)應急責改〔2019〕22號/(六)應急復查〔2019〕9號
1.現場處置方案中現場應急處置措施不完善,應急救援物資擺放混亂;
2.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未及時更新;部分上級來文貫徹執行不到位;
3.勞動合同未簽訂具體勞動期限,安全生產費用提取不規范;
4.礦山運輸道路排水溝未及時清理;
5.310m、300m平臺邊坡浮石、碎石未及時清理;
6.310m、300m平臺警示標志設置不齊全。
已整改
陳剛
高興紅/陳剛
高興紅
3
安徽金日晟礦業有限公司尾礦庫
檢查:5月21日
復查:7月5日
(六)應急檢記〔2019〕27號/(六)應急責改〔2019〕23號/(六)應急復查〔2019〕10號
1.應急救援物資應增加必備救援物資;
2.溢流井浮橋應增加防護裝置;
3.尾礦庫壩體周圍缺少警示標志;
4.部分上級來文貫徹落實不到位;
5.尾礦庫防汛應急演練評估不規范;
6.部分壩面綠植不足。
已整改
陳剛
高興紅/陳剛
高興紅
4
舒城縣山邊石料有限公司
檢查:7月10日
復查:9月4日
(六)應急檢記〔2019〕44號/(六)應急責改〔2019〕40號/(六)應急復查〔2019〕25號
1.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檔案不健全;
2.上級來文管理不規范,部分未見貫徹落實資料;
3.隱患排查治理臺賬管理不規范,未形成閉環;未見汛期檢查資料;
4.礦山運輸道路排水溝部分段存有浮石,未及時清理;
5.220m開采平臺邊坡較陡;
6.未見公司2019年安全費用提取計劃,費用提取標準需按照規定執行;
7.經抽查,公司生產負責人和技術負責人對自己崗位職責不清楚;
8.公司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證已過期;
9.應急救援演練未見參與人員簽字。
已整改
陳剛
高興紅/陳剛
高興紅
5
安徽大昌礦業集團有限公司大昌尾礦庫
檢查:7月18日
復查:9月19日
(六)應急檢記〔2019〕46號/(六)應急責改〔2019〕41號/(六)應急復查〔2019〕26號
1.尾礦庫安全管理機構職責不明確;
2.尾礦庫隱患排查治理臺賬記錄不規范;
3.尾礦庫安全生產費用提取未見應急物資費用;
4.部分應急救援物資未處于應急狀態,未組裝、充電;缺少警報器和喇叭;
5.尾礦庫部分壩坡種植有農作物;
6.尾礦庫溢流涵管、部分排水溝淤堵,未及時清理;
7.庫區西南角和東北角部分壩角有損壞;
8.尾礦庫現場安全警示標志不足;
9.尾礦庫目前處于停用狀態,僅有1名尾礦工持有證件,其余人員均為學徒工;
10.尾礦庫在線監測系統已損壞,目前已與威海晶合數字礦山技術有限公司簽訂合同,準備施工。
已整改
陳剛
高興紅/陳剛
高興紅
6
中國華冶科工集團有限公司杜達分公司駐富凱項目部
檢查:7月25日
復查:8月22日
復查:10月31日
(六)應急檢記〔2019〕47號/(六)應急責改〔2019〕42號/(六)應急復查〔2019〕11號/(六)應急復查〔2019〕35號
1.領導帶班調班表主要負責人未簽字;
2.應急救援演練參與人員未簽字,應急救援演練評估針對性不強;
3.部分上級來文未見貫徹落實資料;
4.項目部安全教育培訓開展次數較少;
5.井下部分巷道存在積水和淤泥;
6.井下-320m七號溜井口線纜懸掛不符合要求;
7.防暑降溫物資配備不齊全。
第一次復查:第1、2、3、4、6、7項已整改,第5項整改不合格,責令2019年10月8日前整改完畢。第二次復查:已整改。
陳剛
高興紅/
陳剛
高興紅/陳剛
高興紅
7
安徽開發礦業有限公司吳集鐵礦
檢查:8月30日
復查:10月31日
(六)應急檢記〔2019〕57號/(六)應急責改〔2019〕47號/(六)應急復查〔2019〕35號
1.-275m、-400m水平避災路線警示標志不齊全;
2.-275m水平12-3采場施工人員攜帶自救器不規范;-275m水平12-3采場進路照明照度不足;
3.-275m水平12-3采場局部通風機風筒未延伸到位;
4.-275m水平12-3采場有淤泥和積水;
5.通風系統圖繪制不規范;
6.防中毒窒息應急演練人數與實際簽字人數不一致;
7.-400南沿局部低壓電纜存在交叉現象;
8.頂板分級檢查記錄表中未明確頂板級別;井下-250m水平8-5采場附近未實行頂板分級掛牌管理;
9.有毒有害氣體檢測表中數據未進行分析;-250m水平部分區域有毒有害氣體檢測不及時;
10.-250m水平部分暫時不用巷道未設置禁止入內標志,封閉不到位,存在跑風現象;
11.-250m水平進風巷無照明;
12.斜坡道信號燈存在誤差。
已整改
陳剛
高興紅/
陳剛
高興紅
8
舒城縣崇景建材銷售有限公司
檢查:9月26日
復查:10月20日
(六)應急檢記〔2019〕58號/(六)應急責改〔2019〕54號/(六)應急復查〔2019〕32號
1.公司安全管理部門負責人及安全員不完全清晰自己安全生產責任制;
2.未見公司2019年度安全生產費用提取計劃;
3.+80m平臺挖掘機之間應加大安全距離,防止交叉作業;
4.礦山局部邊坡存在浮石及浮土,應進一步清理。
已整改
陳剛
高興紅/陳剛
高興紅
9
中煤第七十一工程處有限責任公司張莊項目部
檢查:10月29日
復查:12月27日
(六)應急檢記〔2019〕55號/(六)應急責改〔2019〕57號/(六)應急復查〔2019〕36號
1.井下作業人員便攜式氣體檢測儀未隨身攜帶;
2.-300m中段下盤沿脈臨時照明線纜局部破損,配電箱未上鎖;
3.-300m中段下盤沿脈、901礦房作業現場存在淤泥、積水,排水不暢;
4.-300m中段下盤沿脈工作面臨時支護不及時;
5.-300m中段衣帽硐室和901礦房照明亮度不足;
6.頂板隱患整改登記表中未明確頂板分級;
7.項目部安全生產責任制未及時更新,安全管理制度、崗位操作規程部分內容不符合要求;
8.-300m中段鑿巖硐室內電纜敷設不規范;
9.項目經理劉祥亮9月12日早班下井帶班記錄未如實填寫,實際14時07分升井,記錄填寫15:30分升井,下井帶班記錄弄虛作假。
已整改
陳剛
高興紅/陳剛
高興紅
二、監二科
1
安徽穩健機械制造有限公司
檢查:3月14日
(六)安監檢記〔2019〕4號
1.未做安全生產設施設計;。
2.車間內消防器材少;
3.車間使用了卷閘門,無消防通道門;
4.爐臺上方配電柜屏護不足,爐臺周圍無防護欄;
5.中頻爐循環水無防泄漏措施,周圍使用了木板;
6.車間內3臺行車及相關特種設備無檢測報告,3臺行車均不是冶金行車;
7.企業主要負責人無安全生產管理知識和能力考核合格證;
8.有使用柴禾烘包;。
9.未建立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和相關操作規程;
10.叉車無倒車報警,輪胎磨報嚴重;
11.配電房孔洞未完全封堵。12.未見鐵水容器耳軸探傷報告。
高家利
王曉鋒
檢查時該企業處于停產狀態,檢查后責令企業整改全部隱患問題后方可申請復工復產。
2
六安市通江機械鑄件有限公司
檢查:3月14日
復查:12月5日
(六)安監檢記〔2019〕5號/(六)安監責改〔2019〕5號/(六)應急復查〔2019〕43號
1.配電房門口有大量廢鋼,配電房上方完全敞開,無檔鼠板,無應急燈,無干粉、一氧化碳滅火器,配電柜內開關未屏護。
2.未健全完善安全生產責任制。
3.空氣儲氣罐無銘牌,未見檢測報告。
4.車間內部分電器設備未設接地線。
5.2臺砂輪機開口朝向人行通道,配件不齊。
6. 氧氣瓶和油品靠近,無防傾倒措施。
7.車間內部分配電盒內屏護不到位。
8.中頻爐無防水泄漏措施。
9.安全生產現狀評價未完成。
10.2個鋼包耳軸等未經探傷檢測。
已整改
高家利
王曉鋒/劉德全
王瑞
3
霍邱縣大自然鐵路軌道扣件鑄造有限公司
檢查:4月16日
復查:11月27日
(六)應急檢記〔2019〕13號/(六)應急責改〔2019〕11號/(六)應急復查〔2019〕27號
1.2臺叉車未檢測。
2.鋼水吊運通道不明確,吊運通道與澆鑄區無明確交叉作業管理制度和職責。
3.有1個鋼包耳軸未進行探傷檢測。
4.爐臺旁廢料堆下有少量積水。
5.未見進出水流量檢測。
6.臺鋁殼爐為淘汰設備。
7.專職安全員未持證。
8.車間內功能分區不清晰。
9.爐臺臨邊防護欄不全。
10.車間內消防器材不足。
已整改
李泉峰
王曉鋒/劉德全
朱景亮
4
安徽金安不銹鋼鑄造有限公司
檢查:4月18日
復查:8月24日
(六)應急檢記〔2019〕16號/(六)應急責改〔2019〕14號/(六)應急復查〔2019〕24號
1.企業安全生產現狀評價和標準化即將到期。
2.經過精煉爐臺有30米長的自來水管。
3.廠房通道屋頂、原材料處屋頂有多處漏水現象。
4.吊運通道多處積水現象。
5.配電柜被撞變形,較多設備缺少接地保護和漏電保護。
6.吊索具隨意亂扔,斷股現象嚴重。
7.原材料堆放不規范,擠壓廠房磚移位,鐵皮破損。
8.生產區域煙頭很多,現場有作業員工吸煙現象。
9.氣瓶缺少防傾倒裝置。
10.高危作業審批制度落實不嚴,作業票填寫審批不規范。
11.部分鋼包耳軸磨損、變形,吊裝門鉤損壞變形。
12.連鑄機事故溢流槽設置不規范,強度、坡度不足。
李泉峰
王曉鋒/劉德全
余有琰
5
華潤雪花啤酒(六安)有限公司
檢查:7月29日
復查:10月31日
(六)應急檢記〔2019〕52號/
(六)應急責改〔2019〕44號/(六)應急復查〔2019〕29號
1.未明確應急救援隊伍;
2.氨制冷車間門與窗無防護網;
3.液氨貯罐、油分等未見檢測報告;
4.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警示標識不足,部分警示標識不符合要求;
5.未見有限空間平面分布圖;
6.沼氣柜安全措施不到位;
7.動火作業票不規范;
8.按新的規定進行重大危險源辨識。
已整改
劉德全 高家利/劉德全
熊賢飛
6
六安康成食品有限公司
檢查:7月30日
復查:11月19日
(六)應急檢記〔2019〕53號/
(六)應急責改〔2019〕45號/(六)應急復查〔2019〕38號
1.管理制度較混亂、不規范;
2.安全生產責任制主要負責人安全職責不符合法定要求;
3.未見危險作業審批制度;
4.未定期召開安全生產專題會議;
5.未定期開展危險源辨識活動,未見危險源辨識清單;
6.新員工三級安全教育不規范,培訓課時不夠;
7.安全管理人員未取證,現場發現一本電工作業證過期;
8.氨區未見異常情況處理紀錄,未見外來人員進出登記;
9.現場發現使用非防爆電器;
10.設備、設施接線不規范,應作防爆處理;
11.氨氣檢測探頭位置不合理;
12.操作室內報警裝置過高,不便于觀察;
13.冷庫內氨管應加裝安全閥,且排放口要排出室外,要安裝電子壓力表,且用信號線引入操作室。
已整改
劉德全 高家利/
劉德全
劉運新
7
六安市葉集團結木業有限公司
檢查:8月23日
復查:11月21日
(六)應急檢記〔2019〕56號/
(六)應急責改〔2019〕46號/(六)應急復查〔2019〕42號
1.未見各級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未明確各級安全管理人員職責;
2.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規程不健全不規范;
3.應急預案要素不全,無粉塵涉爆專項處置方案及演練記錄;
4.特種設備未定期檢驗;
5.人員違章作業,叉車裝卸不規范;
6.設備傳動部位防護不全;
7.20區除塵裝置電器設備設施不防爆,鋸邊部位采用正壓除塵,泄爆口在車間內;
8.危險作業審批制度不健全,無審批記錄;
9.滅火器和消防栓未按規定檢查。
已整改
劉德全 高家利/劉德全
劉 軍
8
安徽光世門業有限公司
檢查:9月26日
(六)應急檢記〔2019〕62號/
(六)應急責改〔2019〕53號
1.主要負責人、安全員安全職責內容不全,粉塵涉爆設備的管理維護及使用人員、粉塵清掃人員安全職責未建立;
2.安全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已過期、內容不全,缺少交接班制度、巡檢制度,砂光機安全操作規程;
3.主要負責人未培訓合格上崗,企業從業人員上崗前及在崗期間未開展粉塵涉爆及應急處置等有關安全知識培訓,未建立培訓登記記錄,缺少電工外聘協議和電工證復印件;
4.未建立事故隱患排查臺賬,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內容不全,未按規定正確使用粉塵涉爆設備,未定期進行維護檢修并建立維護栓修管理臺賬;
5.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不符合導則要求,缺少粉塵涉爆現場處置方案,未組織演練;
6.未建立檢維修作業、危險作業制度及臺賬;
7.木粉塵生產區域與南側辦公樓距離不足;
8.干式除塵系統未規范設置控爆措施,木質粉塵的干式除塵系統未設置鎖氣卸灰裝置;
9.木粉塵20區電氣設施設備不防爆,與砂光機連接的風管未設置火花探測報警裝置;
10.未建立粉塵清掃制度,作業粉塵清掃不及時;
11.生產車間外缺少室外消防栓,消防通道被車輛堵塞;
12.噴漆房、調漆間電氣不防爆,缺少可燃氣體報警,噴漆房、調漆間墻體耐火等級不足。
劉德全
李慶運
9
中擎電機有限公司
檢查:11月1日
(六)應急檢記〔2019〕73號/
(六)應急責改〔2019〕65號
1.有限空間作業場所辨識不全;
2.涂漆間未設置可燃氣體報警裝置;
3.電器實驗室未懸掛相關警示標識;
4.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不到位,安全生產責任狀未簽訂,未進行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考核;
5.危險作業審批制度不完善;
6.安全生產投入相關制度缺失,臺賬不完善;
7.部分壓力表到期未檢測;
8.未見年度安全培訓計劃,教育培訓內容不全。
劉德全
熊賢飛
三、危化科
1
安徽省麒麟花炮有限公司
檢查:4月28日
復查:6月12日
(六)應急檢記〔2019〕28號/
(六)應急責改〔2019〕24號/(六)應急復查〔2019〕12號
1.湯安群、湯國文兩名特種作業人員資格證逾期未復審;
2.倉庫產品標識牌設置不規范;
3.倉庫入口處無警示標志;
4.消防泵房配電柜下無絕緣墊。
已整改
周治武
鮑春曉/周治武鮑春曉
2
六安市葉集區金勝花炮銷售有限公司
檢查:5月30日
(六)應急檢記〔2019〕42號/(六)應急責改〔2019〕39號
1.教育培訓記錄與教育培訓計劃不一致,培訓教育記錄不全,考核記錄不規范;
2.安全檢查記錄不全,未見隱患排查記錄;
3.無現場處置方案演練記錄;
4.值班室無入庫登記記錄;
5.部分滅火器箱安裝高度不符合要求;
6.庫房部分堆碼不整齊,堆垛與內墻距離不足45cm;
7.2號爆竹庫南側分區內儲存有煙花產品;
8.庫區圍墻周界紅外線入侵報警裝置損壞,建議安裝電子圍欄;
9.6號庫門前視頻監控弱電線路未穿管;
10.庫區疏散門外無疏散道路;
11.智慧安監系統操作不熟練。
周治武
鮑春曉
3
六安市葉集區永潤化工有限責任公司
檢查:6月18日
(六)應急檢記〔2019〕50號/(六)應急責改〔2019〕45號
1.二道門人行通道未落實禁行要求。
2.道路兩側的架空管道支架下方無防護。
3.廠區的地溝大部分無蓋板,且部分蓋板不穩,蓋板無通風柵欄。
4.冷卻塔、儲罐等設備上安裝的直梯部分無護籠、部分護籠安裝不規范。
5.甲醇反應車間外側循環水池安裝的防爆型電動機的二次接地使用的銅導線和連接方式不可靠,電機支架螺絲松動,部分螺絲缺失。
6.甲醇反應車間中有一臺普通螺桿空壓機,一樓有一處蒸汽管道泄漏點,放置有大量的配件和電焊機,有電氣設備安裝不防爆,二樓和三樓的部分設備上防爆電氣接線失爆,北側氧化器上電氣接線失爆,防爆開關下側開口未封堵,樓梯室中的疏散指示標識和穿管不防爆,通向三樓的蒸汽管道未固定。
7.儲罐區的儲罐閥門有泄漏,可燃氣體報警器未通電,緊急切斷氣動閥不能動作,部分閥門螺栓缺失。
8.地磅兩側未安裝防護欄,無限速標識。
9.消防泵房斜梯無護欄扶手,室內有斷路器未裝箱,線路未全部穿管固定敷設,雜物未清理。
10.甲醇卸料點無人體靜電導除裝置;甲醛裝車點電氣控制柜接線和防爆撓性管破損,有一只可燃氣體報警器界面被水泥糊住無法觀察,可燃氣體報警器未通電,電機的二次接地使用的銅導線和連接方式不可靠。
11.制膠車間內的部分加料地倉內的橫擋缺失;升降機門開關與電機無連鎖,托盤四周無護欄;接地扁鋼中間被割斷,造成設備接地虛接;電機接線方式不防爆,現場安裝有一臺普通電機;電機下側的管道法蘭泄漏普遍;車間內裝膠管道全部拆除且不應在車間內裝卸。
12.企業未按照規定設置單獨的安全管理機構,安全管理人員應在承諾期內經安全培訓合格后持證上崗。
13.崗位安全操作規程缺少甲醇卸車、甲醛裝車、膠水裝車、叉車操作等。
14.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在安全設施設計變更后未及時修訂。
15.配件庫內存放有較多的汽車、電瓶車、摩托車等機動車輛。
16.重大危險源儲罐區未嚴格落實日常檢查巡查制度。
4
六安市常綠聚氨酯有限公司
檢查:9月23日
復查:11月27日
六應急檢記〔2019〕59號/六應急責改〔2019〕50號/六應急復查〔2019〕39號
1.鍋爐房天然氣法蘭未跨接。鍋爐房室外天然氣手動切斷閥無手柄和加力桿;
2.鍋爐房可燃氣體報警檢測裝置無聲光報警功能,室內無強排風裝置,強排風裝置應與可燃氣體報警聯鎖;
3.鍋爐房內雜物較多,分氣缸壓力表過期未檢;
4.原料倉庫存放分類不明確,標志與原料不符;桶裝原料存放處未設置事故收集裝置;
5.環氧丙烷管道不應和電纜線管道敷設在同一管架上;
6.重大危險源安全告知牌與實際不符,出現“氯氣”相關內容;
7.環氧丙烷罐區可燃氣體報警裝置、液位遠傳裝置防爆接線銹蝕脫落,液位計法蘭與罐體法蘭不匹配;
8.環氧丙烷儲罐手動閥臥倒安裝,無法正常操作;
9.罐區只設置一只可燃氣體報警裝置,數量不足;
10.停用的儲罐未掛停用牌,該罐的進料管未與進料口徹底斷開;
11.現役環氧丙烷儲罐安全閥排放口未引出室外,放散罐高度不足,應高出棚頂1.5米;
12.現役環氧丙烷儲罐僅設置一處有效接地;
13.罐區四周彩鋼瓦遮擋罐體,發生火災時不利于消防滅火;
14.罐區圍堰存在多處孔洞未封堵,圍堰周邊雜草過多;
15.罐區卸車處未設置靜電接地報警裝置,滅火器未定期檢查;
16.車間二層平臺鋼斜梯腳踏板寬度不足,缺少滅火器;
17.車間內多處電氣開關、配電盒防爆失效;
18.生產區入口處違規使用蒸汽管架作為電動葫蘆導軌;
19.dcs系統顯示罐區液位、可燃氣體報警裝置故障;
20.控制室內未設置可燃氣體報警裝置、消防報警專用控制顯示器;
21.控制室內未設置應急救援器材,未設置空氣呼吸器、可燃報警裝置等應急救援工具;
22.重大危險源評估報告未進行個人風險、社會風險分析;未針對重大危險源裝置進行hazop分析和sil定級。
周治武
鮑春曉/周治武
鮑春曉
5
安徽世華化工有限公司
檢查:9月25日
六應急檢記〔2019〕61號/
六應急責改〔2019〕52號
1.現場使用的三足離心機屬于淘汰落后裝備;
2.反應釜銹蝕嚴重,部分裝置存在跑冒滴漏現象;
3.生產車間內多處電氣接線不防爆,防爆套管脫落;
4.生產車間一層未設置氯氣泄漏報警裝置;
5.車間內建筑結構銹蝕;
6.部分反應釜密封不良,有漏氣現象;
7.車間內部分玻璃管道無防護裝置;
8.車間一層、二層未設置固定式洗眼、噴淋裝置;
9.車間二層設置臨時休息處,放置有飲水壺;
10.液氯汽化裝置計量磅故障,顯示數值不準確;
11.液氯汽化管道違規使用旁通管道,緊急切斷閥未投入使用;
12.現場應急救援器材箱上鎖,空氣呼吸器氣壓不足,且現場只有一套,與泄漏源過近;
13.氯氣緩沖罐無排污口,緩沖罐未固定,管道之間只有焊接;
14.臨時值班室使用泡沫板房,無氯氣泄漏報警儀,門面對氯氣鋼瓶不利于逃生;
15.水浴加熱液氯管道腐蝕嚴重;
16.液氯汽化區域和液氯庫未密封,無自動吸收裝置,吊運行車位置設置不當;
17.液氯庫區無監控攝像頭;
18.酸堿區域洗眼噴淋裝置保護半徑不足,安全標識不足,設備腐蝕嚴重;
19.dcs控制室顯示氯氣分配器使用旁通管道,未經過氣動閥,部分數值顯示與實際不符;控制室內未見報警處置記錄,未見氯化工藝安全操作規程;
20.sis系統未做hazop分析和sil定級;
21.部分責任制內容與實際不符如生產副總和安全副總崗位責任制與現行安全生產法不符;
22.安全管理有“油庫”、“甲類危化品”等內容,與實際不符;
23.缺少自動化儀表工和防爆電工等特種作業證書;
24.抽查動火作業證,發現有未填寫動火方式和危險因素辨識不足的現象;
25.抽查隱患排查臺賬和整改通知單,有驗收人未簽字、整改后確認形成閉環的現象;
26.應急預案包含的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數量不足,未全部包含廠區內可能發生的生產事故類型,且演練頻次不足;
27.安委會未回顧上一次提出的問題和解決情況;未見企業負責人參加車間、班組安全活動記錄。
周治武
鮑春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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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奔馬先端科技有限公司
檢查:9月26日
復查:11月27日
六應急檢記〔2019〕61號/
六應急責改〔2019〕52號/六應急復查〔2019〕40號
1.甲醇罐區使用彩鋼瓦將罐區圍擋,不利于消防救援;
2.甲醇卸料管位于廠區主要道路邊,未設置防撞措施;
3.甲醇卸料區一處法蘭封堵不嚴,有滴漏;
4.甲醇罐區使用不防爆扳手,操作規程無高液位報警參數等相關規定;
5.甲醇罐區泵區地面有一處雨水地漏,應做封堵;
6.中間罐區過路管架上方介質名稱、流向標識不明顯,卸酸堿口附近無洗眼、噴淋設施,無殘液收集裝置,各裝卸口無危化品名稱告知牌,無防撞裝置;
7.回收叔胺廢水連接塑料管張力過大,易發生斷裂;
8.中間罐區、甲類車間入口未設置靜電導除裝置;
9.沉鹽釜下方銹蝕嚴重,離心機皮帶未使用防靜電型;
10.多處拆除的電纜線接頭未做防爆處理;
11.車間內氣動閥門氣管使用可燃材料;
12.一臺釜拌料減速機有異響;
13.二樓機柜間位于爆炸區域內,機柜間內電氣裝置不防爆,并有充電等違章行為;
14.中控室防爆墻強度不足;
15.dcs系統溫度等參數發生報警,未做報警處理和記錄;母液儲罐液位計不準,未見高液位、高高液位報警、聯鎖值;
16.控制室內未設置生產工藝操作規程;
17.現有dcs與變更后的裝置不配套,并多處出現報警現象;
18.中控室內未設置空氣呼吸器、防化服、防火服等應急救援器材;
19.可燃氣體報警器未設置獨立的控制顯示器,未設置可燃氣體探頭分布圖;
20.三氯氧磷倉庫應加強防水處理;
21.制氮機組未設置氧氣濃度報警裝置;
22.公司組織機構圖個別部門未與各部門的責任制相對應;
23.未見2019年應急預案演練計劃,公司編制的應急預案中未見“危化品泄漏現場處置方案”,應急預案演練頻次不足。
周治武
鮑春曉/周治武
來源: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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