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國家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明確規定:地補取消,同時,地方需要加強對于充電基礎設施的建設和運營補貼,即從“補車”轉向“補電”。政策原文如下所示:
這個補貼調整的方向,應該也在大部分人意料之中,但具體如何引導,國家和地方還沒有出臺相應的政策,小編預計,整體的補電方向如下:
1. 新能源客戶具備充電樁安裝條件的,國家會給予相應的安裝補貼;
2. 出臺相應的政策,提高新建小區的充電樁配建率;
3. 充電樁運營服務商,如特來電、星星充電、國家電網等,建設公共充電服務站的,根據充電種類型給予設備和運營補貼;
4. 新能源廠家參與公共充電樁建設的,如小鵬的超級充電站、蔚來的商場充電樁,各大品牌體驗店、經銷商等的充電樁,如果對外開放,并接入政府公共充電樁管理平臺,則可以享受一定的設備和運營補貼。
小編現在能夠想到的,應該就是上面的這三種情況。這三種情況,其實都是可以鼓勵的,畢竟私樁和公樁的建設和運營越完善,對于新能源車主的充電便利性也會越好,對于未購車的用戶,也可以打消其購車疑慮,最終助推新能源汽車的發展。
當然,這里需要提防的是,避免為了拿補貼,而建設一些利用率很低的充電樁(郊區等地),同時需要加強管理和監督,從而避免騙補行為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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