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西哥經濟部在2005年6月7日“官方日報”上發表公告,決定對從中國進口的工具(稅號為8201-8206) 進行反傾銷行政復審,現報告如下:
1、 1994年11月11日,墨西哥經濟部決定對從中國進口的工具(稅號為8201-8206)征收312%的反傾銷稅。
2、 2005年1月19日,墨西哥grupo comercial hispano, s.a. de c.v.公司向墨西哥經濟部提出,鑒于墨西哥目前不生產稅號為8204.20.99,8204.11.99,8204.12.99,8204.20.01,8201.40.01,8201.60.01,8203.20.01,8205.10.02,8203.10.99,8205.40.99,8205.20.01,8205.30.99,8201.50.01,8203.40.02,8205.70.01,8205.59.03,8205.59.04,8205.42.02,8205.10.03,8206.00.01,8204.20.99,8205.59.99和8204.11.01的工具,應取消對該中國產品征收的反傾銷稅。
3、 墨西哥經濟部接受該公司申請,決定對從中國進口的上述工具進行反傾銷行政復審。
4、 公告要求感興趣各方可從2005年6月8日起的28個工作日之內與墨經濟部國際貿易慣例總局聯系。
5、 grupo comercial hispano, s.a. de c.v.,公司在行政復審期間仍如需進口涉案商品仍需保證交納現行反傾銷稅。
6、 本公告從2005年6月8日開始生效。
以上是網絡信息轉載,信息真實性自行斟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