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華立、上海華立、新疆華立……我們無端受牽累早已不是第一次了;那么多同名企業,我們實在是拿它們沒辦法。”昨天,華立集團董事局副主席李以勤滿腹委屈地告訴記者。
這次讓李以勤感到委屈的是7月31日國家質檢總局公布的一份質檢報告。在這份單相電能表產品的質量監督抽查報告中,寧波華立儀表廠上了黑榜。但沒想到這個普通的質量報告,讓國內電表業的龍頭企業浙江華立儀表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蒙受了不白之冤。
只因同名受到牽累
記者在質量報告中看到,不合格廠家全名為“寧波華立儀表廠”,不合格產品是商標為“jmz”的單相電能表。華立集團和寧波的這家廠沒有任何關系,但還是受到了牽累,“罪名”只有一個:同名。“華立出事了?!“7月31日以來,華立集團不斷接到各地客戶以及媒體記者的電話:“寧波華立”和華立集團到底是什么關系?
說起同名,華立集團董事局副主席李以勤滿腹委屈。李以勤告訴記者,在全國同行中,共有25家企業用“華立”二字。受牽累的早已不是第一次了,那么多同名企業,我們實在是拿它們沒辦法。”李以勤沉重地說。
但這一次不同,“華立”上的是國家質檢總局的“黑榜”。華立集團是業內的龍頭老大,其電度表產品已被評為中國名牌產品,“華立”商標去年被評為中國馳名商標,其市場影響力不言而喻。
“浙江華立”緊急洗冤
“我們聲明,‘寧波華立儀表廠’與‘浙江華立儀表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是兩家獨立法人,相互之間沒有任何關聯關系。”昨天上午,華立集團緊急召開新聞發布會,對“華立事件”進行了澄清。
寧波華立儀表廠到底是一家怎么樣的企業?省工商局企業處副處長宋佳告訴記者,這是一家由3個自然合伙人設立的公司,公司在2000年成立。
不過,華立集團除了發布聲明與對方劃清界線之外,似乎還沒有更好的辦法。“目前尚不能認定寧波華立儀表廠有侵權行為。”省工商局商標處副處長朱理國告訴記者,如果寧波華立儀表廠在產品上突出使用“華立”二字時,才構成侵權。如果不能認定,工商部門無法對其進行處罰。
至于抽查中暴露的質量問題,質監部門將根據調查結果,對寧波華立儀表廠作出整改或其他相應的處罰。
相關法規亟待完善
“華立事件”并不是一個孤立的現象。“企業名號與商標沖突,這已是一種普遍的現象,對品牌企業產生了消極影響。”有關部門認為,企業同名現象的產生,與當前企業注冊登記機關以轄區為單位的現狀有關。比如,寧波的登記注冊機關,只能保證寧波范圍內的企業不重名。此次“華立事件”是一個典型,對此省工商局已高度重視。
“華立”已是中國馳名商標,可為何還是得不到有效保護?朱理國解釋,商標法實施條例第53條規定:商標所有人認為他人將其馳名商標作為企業名稱登記,可能欺騙公眾或者對公眾造成誤解的,可以向企業名稱登記主管機關申請撤銷該企業名稱登記。但是,解決商號和商標沖突的問題十分復雜。也就是說,華立集團要求其他同名企業停止使用“華立”二字,在目前的法律制度下還很難。
“我認為這是法律的空白,企業名號理應得到更好的保護。”李以勤說,為了打擊侵權行為,華立集團不得不成立打假維權辦公室。有關人士表示,相關法律確實需要完善,目前沿用的《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辦法》是上世紀90年代初頒布的。
記者了解到,今天有關部門將舉辦商號保護地方立法論證會。“華立事件”是否還會在浙江重演,關鍵要看有關部門能否開出特效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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