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西安市政府官網發布《西安市秦嶺生態環境保護區小水電站清理整治工作方案》,到2020年年底,秦嶺生態環境保護區內不再審批和新建小水電站。
方案提到,截至2017年底,全市共建成小水電站52座,全部位于西安市秦嶺生態環境保護區范圍以內,周至縣30座、鄠邑區7座、長安區7座、藍田縣8座。工作目標為:通過清理整治,到2020年底,秦嶺生態環境保護區禁止開發區、限制開發區,水源地一級、二級保護區,各類自然保護區核心區、緩沖區的小水電站全部關停退出。秦嶺生態環境保護區內不再審批和新建小水電站。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和中央環保督察要求,位于飲用水水源地一級保護區內的小水電站必須立即關停退出,拆除設施,恢復生態。此類小水電站共有2個:周至縣田峪河水電站、西樓觀水電站,目前已按期完成關停和設施拆除。
對位于自然保護區的核心區和緩沖區,秦嶺生態環境保護區禁止開發區和限制開發區,飲用水水源地一級、二級保護區內的小水電站全部限期關停拆除,恢復生態。限期關停退出電站共有36座:周至縣25座,鄠邑區6座,藍田縣4座,西安水務集團1座。
對位于秦嶺生態環境保護區限制開發區,但屬于以綜合利用(如供水、調水、灌溉、防汛等)為目的非單一發電的水利樞紐工程配套建設的小水電站,對位于秦嶺生態環境保護區適度開發區,自然保護區試驗區,飲用水源地準保護區以內的小水電站予以保留,整治提升,共14座。
來源:華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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