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召開新聞發布會,批準發布《電動汽車能量消耗率限值》等646項國家標準。2月25日,國家標準委在其官方對《電動汽車能量消耗率限值》作出解讀,詳細如下:
《電動汽車能量消耗率限值》
國家標準解讀
一、制定背景
近年來,新能源汽車在相關政策推動下進入快速發展期。2018年新能源汽車產銷分別完成127萬輛和125.6萬輛,比上年分別增長59.9%和61.7%。按照《汽車產業中長期發展規劃》的要求,到2020年,我國新能源汽車能耗處于國際先進水平;到2025年,新能源汽車能耗處于國際領先水平。
為推動電動汽車節能降耗,實現我國新能源汽車產業健康發展,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下達了《電動汽車能量消耗率限值》推薦性國家標準制定計劃,與工業和信息化部一起組織中國汽車技術研究中心有限公司等單位開展標準起草工作。
二、標準意義
《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規劃(2012-2020年)》、《汽車產業中長期發展規劃》等文件的提出,新能源汽車將成為我國汽車行業未來重點發展領域和趕超發展、建設汽車強國的突破口。目前,我國已是世界上新能源產業發展最為迅速的國家之一,無論是產業鏈完整度,還是產業規模都處在全球領先地位。隨著新能源汽車產銷量和保有量的快速增長,新能源汽車的電能消耗對我國總體能源消耗影響也將越來越大。《電動汽車能量消耗率限值》作為在全球首個針對純電動汽車能耗指標提出要求的技術標準,結合相關政策措施,將在促進純電動汽車節能技術應用,推動電動汽車降低能耗、節約電力能源方面發揮重要作用,同時也將提升我國電動汽車產業競爭力、促進新能源汽車產業健康發展。
三、標準主要內容
1適用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電動汽車能量消耗率限值。本標準適用于最大設計總質量不超過3 kg的m1類純電動汽車。
2評價體系
標準以kwh/100km為評價單位,按照乘用車第四階段標準分檔提出第一、二階段電能消耗量限值。標準限值表適用于具有三排以下座椅且最高車速大于等于120km/h的車型,對部分特殊車型的考慮如下:
——對于最高車速小于120km/h的車型,由于其在按照gb/t 18386進行試驗時無法達到nedc工況最高車速,能耗結果偏低,為防止通過故意調低最高車速以滿足限值要求的情況出現,標準針對最高車速小于120km/h的車型規定了折算系數公式,基于其最高車速對相應限值進行加嚴。
——對于具有三排及以上座椅的車型,由于迎風面積大等因素導致電能消耗量比同質量轎車偏大,但其在實際應用中運輸效率較高,在節能方面具有一定貢獻,因此這類車型在普通乘用車限值的基礎上放寬3%,也即是相應限值乘以1.03。
3折算系數
折算系數基于摸底測試數據中同一車型在不同最高車速下的能耗測試結果變化情況統計得到。累計測試車型13個,分別測試車型在120km/h、110km/h、100km/h、90km/h、80km/h之下的能量消耗率,數據匯總如下圖所示:
圖1不同車型折算系數對比
通過對比分析發現,折算系數與車型最高車速之間相關性較大,而與車輛類型、整備質量之間無明顯分布關系。因此,基于車型最高車速,統計測試車型折算系數平均值得到公式如下:
式中:
k——折算系數,計算結果圓整(四舍五入)至小數點后兩位;
vmax——最高車速,單位為千米每小時(km/h)。
4應用場景和實施時間
考慮到該標準項目為推薦性標準,標準制定了兩個階段限值,滿足主管部門不同應用需求。第一、二階段限值未來主要應用場景和實施時間建議如下:
——第一階段限值為淘汰部分技術落后車型,可用于新車型準入或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建議實施時間點為標準發布之日起1年后;
——第二階段限值為促進少量技術先進車型發展與應用,可用于鼓勵少數先進車型的新能源汽車激勵政策或未來更長時期的新車型準入,具體時間由主管部門根據第一階段限值實施情況另行確定。
5標準嚴格程度
根據第一、二階段限值的建議應用場景和實施時間,基于現有純電動乘用車能耗測試基礎數據進行分析,確定第一、二階段限值指標。其中,第一階段限值基于現有平均水平放寬5%,現有車型達標率為65.4%;第二階段限值基于現有平均水平加嚴10%,現有車型達標率為24.3%。
來源:新能源汽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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