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7月11日,阿根廷貿易管理及政策副國務秘書處照會中國駐阿根廷使館經商參贊處,根據2007年7月6日阿根廷中小企業國務秘書處發布的第309號決議,阿根廷開始對原產于中國的汽車傳動軸產品進行反傾銷調查。本案中,阿根廷將選擇巴西作為第三國計算有關產品的正常價值。
涉案企業應在自2007年7月11日起的45日內向阿根廷貿易管理及政策副國務秘書處下屬的不公平競爭處提交有關應訴材料,30日內提交調查問卷的答卷。應訴材料和調查問卷的答卷應譯為西班牙文,并由阿根廷駐華使館和外交部雙認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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