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8月23日,印度商工部對自中國進口的鑄鐵管作出反傾銷終裁(見下表)。在本案中,印度以任何合理的依據(any other reasonable basis)來計算中國涉案產品的正常價值。
在本案中,新興鑄管股份有限公司(xinxing ductile iron pipes co. ltd.(xdipl))是我國惟一應訴企業,但沒有中國企業獲得市場經濟待遇。
印度對自中國進口的鑄鐵管作出的反傾銷終裁結果
原產國 出口國 生產商 出口商 反傾銷稅(美元/噸)
中 國 中 國 新興鑄管股份有限公司 任何企業 127.40
中 國 中 國 除新興鑄管股份有限公司外的其他企業 任何企業 139.79
中 國 除中國外的其他國家 任何企業 任何企業 139.79
除中國外的其他國家 中 國 任何企業 任何企業 13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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