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據《浙江省農村水電站報廢管理辦法》和浙江省水利水電工程質量檢驗站的檢測結果,新昌縣正式文件對該縣的東茗鄉下巖背水電站等9座水電站予以報廢。
據悉,此次報廢的水電站有東茗鄉下巖背水電站、鏡嶺鎮龍潭背水電站、臺頭山水電站、里練使水電站、澄潭鎮左于一級水電站、新林鄉查林水電站、巧英水庫管理處巧英三級水電站、新昌水庫水電站等9座水電站,報廢原因主要為征用、淹沒、設備老化、效率低下等,總裝機1795千瓦, 設計總發電量491.5千瓦·時。
下一步,新昌縣將圍繞水利部、國家發改委、生態環境部、國家能源局聯合召開的長江經濟帶小水電清理整改工作視頻會議精神,明確和細化小水電清理整改各項任務,有序退出電站,保障生態流量,確保新昌縣小水電生態環境突出問題得到有效整治。
來源:紹興市水利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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