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河北省證監局的通知要求,s 宣 工現將與潛在第一大股東河北宣工機械發展有限責任公司簽署《商標使用許可協議》的情況公告如下:
2007年3月28日,公司與宣工發展簽署了《商標使用許可協議》,根據協議內容,宣工發展許可公司無償使用“宣工牌”商標,使用范圍僅限于第七類商品商標,即建筑、鐵道、土木工程用機械等,使用期限至該商標有效期限屆滿為止。
2007年8月23日,經河北省科技廳初審、專家評定委員會評定,公司被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宣工牌”sd7高驅動履帶推土機、ty165-2履帶推土機被認定為高新技術產品。2007年9月17日,公司生產的“宣工牌”履帶推土機被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授予“中國名牌產品”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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