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因電動自行車充電器質量問題引發的火災事故為數不少,造成的安全隱患不容忽視。在整治電動車不規范充電行為的同時,如何規范充電設施標準,也是“溯本追源”的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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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29日)下午,蘇州市市場監管局和市“331”工作專班召開標準宣貫會,就進一步落實電動自行車充電設施標準、規范管理我市電動自行車充電設施,明確相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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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去年8月,原蘇州市質監局就起草了《電動自行車交流充電設施》和《電動自行車直流充電設施》兩項團體標準,并于今年1月正式發布實施。
團體標準就適用范圍、 產品分類、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等,作出明確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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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動自行車交流充電設施》標準規定,交流充電設施應有自動斷電、過載保護和短路保護等保護措施,能有效減少使用劣質充電器潛在的安全隱患;《電動自行車直流充電設施》則在交流充電設施標準的基礎上,主要增加了確認充電功能、充電限制電壓、高溫溫度補償、效率和功率因數等關鍵技術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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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兩項團體標準不僅為充電設施生產企業提供了相關標準依據,也有利于穩定和提高充電設施產品質量,降低充電安全隱患,保障消費者人身和財產安全,同時促進相關生產企業提升企業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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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蘇州都市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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