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洋網訊 近日,省住建廳發布了廣東省標準《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技術規程》(簡稱《技術規程》)。根據《技術規程》,廣東省新建、改建、擴建民用建筑及工業建筑停車場、汽車庫內需配套建設的民用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居住建筑停車場、汽車庫配建的充電設備以慢充、自用充電設備為主;公共建筑及工業建筑停車場、汽車庫配建的充電設備應快充、慢充設備結合。
據悉,《技術規程》將從今年2月1日起實施。
此次發布的《技術規程》適用于廣東省新建、改建、擴建民用建筑及工業建筑停車場、汽車庫時需配套建設的民用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的設計、施工及驗收。
據了解,《技術規程》明確了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的配置要求,結合電動汽車產業的技術現狀,同時兼顧未來發展,順應電動汽車充電技術發展趨勢。
根據《技術規程》,因為包括住宅、公寓、宿舍在內的居住建筑的主要用戶為住戶及訪客,住戶固定車位或長租車位基本采用慢充、自用充電設備可滿足要求,同時可以根據需要,在公共停車位為訪客或住戶提供少量快充設備。
而公共建筑與居住建筑相比,停車時間比較短,周轉率較高,因此要求快慢結合,設置公用充電設備。此外,根據公共建筑各自的功能特點,還應設置一定比例的自用(專用)充電設備和公用充電設備。
《技術規程》還要求,新建停車場、汽車庫應在停車位預留滿足安裝充電設備的空間以及電動汽車充電操作空間。新建住宅停車場、汽車庫宜按車位數量的10%至20%建設安裝充電設施或預留用電至停車場內的末端配電箱;變壓器容量滿足按車位不少于30%先期同步建設安裝充電設施的用電要求。
來源:廣州日報大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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