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隔5年后,國務院再度啟動金融監管部際聯席會議制度。昨日,國務院正式批復同意該聯席制度,并由央行牽頭成立,保障未來的金融業穩健運行。
國務院在批文中規定,部際聯席會議制度的主要職責和任務包括:貨幣政策與金融監管政策之間的協調金融監管政策、法律法規之間的協調維護金融穩定和防范化解區域性系統性金融風險的協調交叉性金融產品、跨市場金融創新的協調金融信息共享和金融業綜合統計體系的協調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同時,要求聯席會議由中國人民銀行牽頭,成員單位包括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外匯局,必要時可邀請國家發改委、財政部等有關部門參加,央行行長擔任聯席會議召集人。
2008年8月,因金融危機席卷全球,為防范和化解金融風險,曾成立過聯席會議制度,但隨后便解散了。
&ldquo現在金融業界的混業經營趨勢越來越明顯,這也是國務院再度提出聯席會議制度的原因。&rdquo北京大學經濟學院金融系副教授呂隨啟表示,現在的分業管理監管顯然已經落后了,但在機制沒有轉變之前,聯席會議制度可以讓銀行、保險、證券等監管部門進行協調,彌補監管的不足。
不過,呂隨啟認為,這樣的制度只是過渡機制,未來的監管機制將向著全能監管方向發展,在一個綜合的監管部門中,將具備對銀行、保險、證券的綜合監管能力。
此外,中國人民大學財政金融學院副院長、金融與證券研究所副所長趙錫軍表示,此次成立聯席會是出于信息溝通和協調的職能,無所謂各監管部門權力提升或者下降。
不過,也有分析人士質疑,金融監管部際聯席會議制度的啟動,能否在金融監管方面產生新的影響還有待觀察。&ldquo雖然現在形成了金融監管機構之間的協調機制,但由于缺乏立法程序和實施細則,純粹的制度安排使其發揮作用有限。&rdquo
來源:阿里巴巴貿易
以上是網絡信息轉載,信息真實性自行斟酌。